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购公告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批准文件编号:〔2017〕67562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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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B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独立完成过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注:近3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14日至2017年09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6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26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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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2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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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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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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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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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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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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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255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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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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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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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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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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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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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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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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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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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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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72535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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