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程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IFB2026-07-2200460IFB2026-07-2200460 )包件编号:()包件编号:(BJ2026-07-2200226BJ2026-07-2200226))
1.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已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南北走向,南起于与明珠路交叉口,路线向北延伸,终点位于轻轨翠亨站段规划次干路,路本项目为南北走向,南起于与明珠路交叉口,路线向北延伸,终点位于轻轨翠亨站段规划次干路,路
线全长约线全长约1.08公里。道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1.08公里。道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给排水、箱涵、电缆管沟、绿。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给排水、箱涵、电缆管沟、绿
化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工程,海绵城市设计,人行慢行系统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化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工程,海绵城市设计,人行慢行系统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等,具体内
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界定的全部数量及内容。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界定的全部数量及内容。
2.2本项目招标范围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道路、给排水、箱涵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道路、给排水、箱涵
、电缆管沟、绿化工程,划分为、电缆管沟、绿化工程,划分为1个分包包件,采用1个分包包件,采用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模式,的分包模式,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由甲方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由甲方
提供,其余所有提供,其余所有劳务、机械、材料均由分包队伍负责,具体费用清单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劳务、机械、材料均由分包队伍负责,具体费用清单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3.3工期要求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30030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下达的开工时间为准。
3.质量要求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
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3.工程质量保修期: 24个月。
3.4.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
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
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
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 1000 万元或类似的 道路、给排水、箱涵、电缆管沟、绿化 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
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5年 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
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5年 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
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 5年 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
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
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
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
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5.信誉要求.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需出具 150 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
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8月1日
R 线上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响应
后自行下载。
£ 线下发售:潜在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或前往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
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费用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8月6日10时前将招标费用足
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开 户 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翠锦路项目部
账 号:2011010192701953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联行行号:103100000018
注:汇款单须注明:(注:汇款单须注明:(道路、给排水、箱涵、电缆管沟、绿化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汇)汇
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不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
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上传投标文件
”等工作。”等工作。
7.现场踏勘7.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8.投标文件的递交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线上线下同时递交,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R线上线上
本次投标,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及附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
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签字确认的,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R线下线下
凡有效获取招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0时,
地点为: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
部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9.开标
9.1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
9.2开标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2号)
10.投标保证金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公对公转账形
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同招标文件费转入账户)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收
到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开启投标人投标文件。
10.2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其它11.其它
1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确定的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1.2其他补充情况(如有) /
1122.发布公告的.发布公告的媒介媒介
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recgec.com/)
13.13.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
部
地 址: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17671780095
电子邮箱:1060581439@qq.com
监督机构:武汉公司纪委
监 督 人:王主任 电 话:027-51130740
电子邮箱:whgsjw@163.com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南朗街道翠锦路(明珠路至轻轨翠亨站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