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缘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路缘石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项目名称: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承包范围:新建4个7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突堤长度1349m,码头布置3条装船作业线;在四期露天堆场北侧新建3排6列共18座3万吨筒仓,新增堆场容量54万吨;建设2线卸车系统(另预留1线四翻翻车机,预留翻车机的主体结构同步实施);配套建设生产及辅助等相关设施。其中,翻车机及装船机不包含在本项目采购范围。
联系人及电话:张啸 022-65770159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滨海分公司、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成立不足三年,提供对应年份财务报表)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以及国家、行业最新标准要求,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
提供近3年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7日12:00时至2026年8月1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收取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6年7月31日12时 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黄骅国能五期路缘石物资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7月31日12时前发至邮箱zhangxiao12@ccccltd.cn,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4.2.1 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银行账号:02250101040007786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6日12:00时(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每月16日后,甲乙双方核对上一结算周期的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乙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经检验合格并开具等额完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乙方根据实际结算提供足额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算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180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支付,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方式为100%现汇。
6.3乙方负责装车,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卸车;乙方装车时必须充分考虑甲方卸车作业条件,货物必须配套托盘、吊点等便于吊装、叉车作业的装载方式,满足安全、高效卸车要求(现场卸车方式以甲方提供为准);因乙方装车不合理导致卸车困难、货物损坏、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货物在装车、运输全程禁止超高、超宽、超长、超载,由此产生的罚款、扣车、货损等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于承运的车辆,须为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辆,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保险足额。因货物目的地常态化执行二级环保响应,环保管控期间乙方必须使用新能源汽车承运,不得使用燃油车辆(含国六);因车辆不符合环保要求导致无法进场、延误、罚款等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下达订单(书面 / 微信 / 邮件 / 系统下单均有效)后,乙方须在5天内安排发货并发出,并向甲方提供车辆信息、在途信息。乙方不得以车辆难找、调配困难、货物不足、货源紧张等任何理由延迟发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逾期发货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对货物自装车起至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止的全程安全、完整、准时负责,发生丢失、损坏、淋湿、污染等均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全额赔偿。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配合甲方在途追踪与到货安排。订单下达后5天未能供货,我方按当期结算额1%进行扣除。
所有货物送货前,必须在到货前一日上午 11:00 前完成向甲方送货报备,同步订单、到货时间、车辆信息,若因乙方报备滞后、不予配合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进场导致压车、现场进度延误等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2026年7月27日
联系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楼
邮 编:300456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300456
联 系 人:张 啸
电 话:022-65770159
2026 年 7月 27 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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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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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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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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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强联锁块 |
8cm厚C50成品,抗压强度≥50MPa |
13%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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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缘石 天然石材 79cm×20cm×35cm 通用 |
花岗岩,495*150*300mm |
13% |
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