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就一批砂石料进行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22-24号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 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砂石料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22-24号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拟将现有三突堤西侧22-24号泊位由1个7万吨级和1个5万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改造提升至1个25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最大满足1艘25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5千吨级散货船同时停靠,或可兼顾1艘12万吨级散货船和1艘3万吨级杂货船同时停靠,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05万吨,使用540.9m泊位长度对应的港口岸线,其中利用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21号泊位岸线26.17m。
改造范围包括水域、码头、接岸结构及配套设施,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路面结构、建构筑物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23个月
开工日期:202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8月30日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代理或授权委托书。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应提供近3年(至少1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执行JTS202-2011、GB/T14685-2022、GB/T14684-2022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
碎石按照JTS202-2011规范要求,颗粒级配范围符合要求,并保证含泥量≤0.5%,泥块含量≤0.2%,针片状含量≤15%,山皮水锈颗粒含量≤25%,压碎值指标≤12%标准执行。
河砂按照JTS202-2011以及JTS257-2-2012规范中有关细骨料、抗冻、抗渗指标及级配要求质量标准。为II区河砂,细度模数为3.0~2.3之间,含泥量≤2.0%,氯离子含量≤0.03%,其中泥块含量<0.5%标准执行。砂的含水率应控制在≤3%,超出部分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
提供近3年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7 月 1 日 16 时至2026年 7 月 8 日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4.2.2中标单位需额外缴纳电子采购交易服务费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务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经理部)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10 时 0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对账结算单,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如无其他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应在结算办理当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以前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结算周期进行结算,乙方根据实际结算提供足额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终结算180日后无息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以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为支付依据,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沟通支付事宜。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
联系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景桐
电 话: 022-65770159
招标组织机构: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景桐
电 话: 022-65770159
2026年 7月 1日
附件列表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
1 |
招标文件-砂石料(22-24).doc |
|
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
|
1 |
碎石 花岗岩 5-25mm |
|
13% |
吨 |
|
2 |
河砂 中砂 |
|
13% |
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