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片石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通知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
物资采购公告
编号:2GS-2026.06-祁离项目-片石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 片石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 ,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 。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起点位于晋中市祁县镇修善村北,终点位于吕梁交城县西营镇西营村。起止桩号为:-K0+920-K17+817,路线长度18.74k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全长13.52km,路基宽度26m;大桥3472.2m/13座,中小桥1547.795m/28座,涵洞94道(含接长、天然气保护涵等);互通立体交叉2处,服务区1处。项目有效合同额约为10亿元(含已完工程量),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7月15日,合同工期2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内容:片石,具体信息详见附表7。
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06月15日16:00时至2026年06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16: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
项目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城赵镇修善村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城赵镇修善村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祁离高速公路项目一标段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62525785
项目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15390775618
六、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6.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2026年 06 月 09 日
七、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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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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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片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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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
山西祁离高速1标项目施工地点 |
根据项目实际规定时间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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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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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质量要求:片石应选用质地均匀,无裂缝,无明显风化的天然石材,其浸水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30MPa。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并且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求、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0 日办理当月结算,自 上月10日 至 本月9日 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5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结算依据:卖方将买方签认的《进场验收单》(买方提供格式)整理汇总后,交买方办理对账事宜,买方在双方确认材料数量、规格及结算单价后收回《进场验收单》原件并开具《对账确认单》。《对账确认单》应扣除买方有异议部分的材料金额。双方签字的《对账确认单》为卖方开具发票的唯一有效依据。 卖方开具发票后,买方办理《结算单》,《结算单》应扣除: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等相关约定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本合同唯一有效的支付依据,现场收发料凭据不得作为支付依据。现场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4、支付方式: 4.1.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7) 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 E信通、云信等 ; (6)其他支付方式: / ;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构成):1、2、3、4、5。 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票据产生的贴息费及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4.2.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 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90 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 65 %的货款,待该最终清算后的 6 个月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 32 %,剩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条款办理…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 4.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买卖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卖方应根据本期对账确认单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R/□普通发票给买方办理结算入账,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如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卖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4.4.质量保证金办理:按结算金额 3 %的材料款做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在该批次材料交货验收后 6 个月作为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金支付:质量保证金在最终清算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 6 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卖方(无息)。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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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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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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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片石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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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预览 |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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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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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屑 |
片石 |
1% |
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