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宜宾高新区
项目规模及投资额:
(1)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工程一):项目实施范围约2176亩,涉及户数974户,共计1417人。四至范围为东至柏溪街道火花社区,南至柏溪街道城北新区,西至高场镇高新社区,北至柏溪街道红楼梦村,建设内容为筹集安置房970套,其中新建安置房200套,总建筑面积22500㎡,实施房票安置770套;新建城中村配套道路约1.2km。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约230亩土石方挖填、场地清表、地基处理、换填、边坡防护、村道改道、新建道路、水渠改迁等,建安工程费约5000万元。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二标段(工程二):项目实施范围约1570亩,涉及户数860户,共计1098人。四至范围为东至柏溪街道火花社区,南至盘山大桥,西至柏溪街道八一村,北至柏溪街道红楼梦村。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1500套,总建筑面积20.42万㎡,新建城中村配套道路约2.3km。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约450亩土石方挖填、场地清表、地基处理、换填、边坡防护、村道改道、新建道路、水渠改迁等,建安工程费约1亿元。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宜宾高新区新兴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工程三):项目占地面积150亩,新建约10万㎡的高标准厂房、园区内配套道路约1.2km,新建园区配套停车场2万㎡、停车位约350 个、完善园区给排水管网1.2km、燃气管网1.5km等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土石方挖填、场地清表、地基处理、换填、边坡防护、村道改道、新建道路、水渠改迁等,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再生水利用及水源地整治工程(工程四):一期为再生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内容为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对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行深度处理;二期为再生水利用及水源地整治工程,内容为包含配水管网工程、沿途加压泵站建设、再生水取水点建设、坤泰湖水库整治工程、鹅迷函洼地换填及黑臭水体整治、鸳溪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三期为活性炭再生工程。本次招标招标建设规模为约540亩土石方挖填、场地清表、地基处理、换填、边坡防护、村道改道、新建道路、水渠改迁、再生水利用及水源地整治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配水管网工程、沿途加压泵站建设、再生水取水点建设、坤泰湖水库整治工程、湖面水体修复工程、沟渠修建、新建步道、恢复生态绿植、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构筑物、引退水等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1.8亿元。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计划工期:共240个日历天,其中工程一、工程二、工程三工期分别为180个日历天,工程四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完成用地报批后发包人(项目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发包人(项目业主)有权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中标人提前完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征拆(土地征拆、地面附着物征拆等)、施工场地移交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项目业主)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发包人(项目业主)、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除工期顺延外,中标人不得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由此造成的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等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招标范围:本联合招标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配合各种专项及综合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付费模式:建设期进度款按80%计取(其中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产值25%、不高于当月产值80%进行实际支付,剩余进度款计入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息补贴在项目建成后由业主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年化利率在不低于5年付费(等额本金方式,不计复利)。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年化利率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
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中标人名称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353115644.6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