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南镇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塑钢板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
(2)建设规模:浦东新区惠南镇六灶湾村等10个村,实施河道52条段,总长约20.78公里。主要施工内容为:疏浚土方2.06万立方米,开挖土方0.02万立方米,新建护岸8.74公里,拆除土坝1座,新建桥涵37座,种植绿化3.39万平方米,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5.78万平方米等。
(3)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5)招标物资名称:塑钢板桩。
(6)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一览表”及“质量标准”。
(8)交货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5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6日14时30分至 2026年4月2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7日2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
(1)预付款:无。
(2)支付时间及比例:
①当期结算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97%。
②中标人与招标人完成最终结算单,且通过招标人审计部门审计后,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10.2.1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3%;
10.2.2保证金形式:优先收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无法提供时采用银行转账收取;
10.2.3履约担保期限:
(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1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
10.2.4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
(1)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全部的约定内容后,招标人核对履约保证金使用情况,一次性不计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中标人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索赔。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中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三链”交易共享平台-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 。
联系信息: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
邮编:202120
联系人:黄兵
电话:13671979469
邮箱:545989462@qq.com
2026年4月16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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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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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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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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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塑钢板桩 |
塑钢板桩 |
13%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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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塑钢板桩 |
塑钢板桩 |
13% |
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