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XDBXC-ZB-2025-04)
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
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主要分为两条市政主干道路:罗汉山东路(龙湖路~
环城南路)建设工程、将军山东路(玉龙路~S249)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
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施工:
包含罗汉山东路和将军山东路,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修复(含清表)、整平、整形、堆坡造型
,土壤检测、种植土细整及回填、换填,喷灌,景强等施工,施肥,苗木花卉运输、种植、支撑、整形及日
常养护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场地清理、未成活乔木、地被更换,安全文明施工等
;配合完成检测试验、验收等相关工作;配合各级、各项检查;配合各专业施工的交叉作业;配合完成检验
批分部分项等所有内业资料等。
2.3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价款为7045016.66元(大写:柒佰零肆万伍仟零壹拾陆元陆角陆分),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为5
81698.62元(大写:伍拾捌万壹仟陆佰玖拾捌元陆角贰分),不含增值税价款为6463318.04元(大写:陆
佰肆拾陆万叁仟叁佰壹拾捌元零肆分)。该限价为暂定限价,最终限价以招标文件、招标补遗(如有)为准
。
2.4不平衡报价调整及算术错误修正:如果投标人所填报分项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评标委员会可
以根据总价不变原则对其分项单价进行调整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拒绝,其投标作否
决投标处理。如果同一项目中施工难易程度相当的工程,有两个及以上包件的,几个包件中同一细目单价要
一致;若在总价不变原则对同一细目单价调整一致时,总价出现差额,可选择3项以内细目单价进行平差。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
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5当期结算及支付:甲方每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结算金额的 75 %作为应予支付的当期工程款项(包
含甲方代付的民工工资),乙方完成合同范围全部工程量后付款至结算额的80%(包含甲方代付的民工工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结算额的85%(包含甲方代付的民工工资),甲方完成竣工结算初审且按
业主要求完成竣工结算终审资料上报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包含甲方代付的民工工资),甲方完
成竣工结算审计定案后与乙方办理末次结算,在建设单位资金到位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包含甲方代付
的民工工资),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与本招标项目同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A级分包企业已承担5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B级分
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已承担4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
已处收尾阶段除外)。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绿化
工程”等,并具有从事市政绿化工程分包施工经历(业绩)从事市政绿化工程分包施工经历(业绩),具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资格,
资信资料由招标人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可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符合以上要求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
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被委托人需本
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3.6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专职安全员设置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情况;(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5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
合得分加3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 9日,每日上午8:00 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 时持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
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务法务部进行资格预审查。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人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下载电子标书。
5.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5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伍万元整));开标
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线上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A级分包企业可免缴纳投标保证金;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可减半缴纳投标保证
金;C级分包企业可缴纳80%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账 号:2011010195700887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打款时注明: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打款时注明: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 7 月 16 日9时30分至2025年 7 月 16 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 7 月 16 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
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
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3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20号)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6.2 逾期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联 系 人:王莎莎
电 话:15281625617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宿松县东部新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新城花园六区商业楼A2-21
联 系 人:王福强
电 话:15255601420
Email:948645652@qq.com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