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四公司宣威水库交通复建项目矿粉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库区交通复建专项(黔东南境)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库区交通复建专项(黔东南境)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宣威镇,项目共包含10座桥梁(大桥4座,中桥4座,人行桥2座)及相应引道工程。
2.2 招标内容:矿粉,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财务状况表。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履行招标物资供应合同的良好能力。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 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条款要逐条响应并作详细应答。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16:00时至2025年6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宣威水库项目矿粉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61773566@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 号:01-10-000493-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907100000513
4.4 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无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库区交通复建专项(黔东南境)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宣威镇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售标: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08008732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630295788
标书款凭证邮箱:461773566@qq.com(李先生)
2025 年 5 月 27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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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求且满足业主、图纸要求。具体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验收方式:矿粉甲方采用检斤计量方式,以过磅的净重计量,磅差允许误差范围为±0.003,±0.003以内按乙方出厂(库)数量为准,±0.003以外按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如误差比较大可进行第三方确认,确认费用由出入较大的一方承担。 3、结算周期:每月16日办理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4、结算方式:矿粉结算单价为固定价。 5、支付周期: 6、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其他: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8、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
联系信息: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库区交通复建专项(黔东南境)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宣威镇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售标: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08008732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630295788
标书款凭证邮箱:461773566@qq.com(李先生)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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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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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基用矿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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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