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工程概况
1.1.1
招标人
及联系方
式、地址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姜晓宁 18091703508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60号中铁一局三分公司商务
部
1.1.2 工程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市达美中路(鞍山东路至东环
路段)及东环路(达美中路至江北东路段)建设项目土方、
水泥搅拌桩工程劳务招标
1.1.3 工程地点 广西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
1.1.4 标段划分 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1.1.5 招标工程
范围 土方、水泥搅拌桩工程
1.1.6 计划工期 工期90天
1.1.7 分包方式 劳务分包
1.1.8 招标方式 本工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采用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1.2 现场勘查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
往,费用自理
1.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地点
2025年年 5 月月7 日至日至2025年年 5 月月 12 日,日,到《中铁鲁班商《中铁鲁班商
务网》务网》获取招标文件。
1.5 投标有效
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合同签订日期止
1.6
送交投标
文件截止
时间
2025年年 55月月19 日日 10 时时 00 分分(北京时间)截止(北京时间)截止。
1.7 开标时间
、地点
20202525年年55 月月1919 日日1010 时时 0000分分(北京时间)。
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60号中铁一局三分公司商务部
1.8
投标文件
的装订及
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必须是加盖电子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必须是加盖电子公章的PDF格式,PDF格式,
在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中铁鲁班商务网》报价时作为附件上传;投标文件纸质报价时作为附件上传;投标文件纸质
版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纸制版打印后采用胶订,不版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纸制版打印后采用胶订,不
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必须在封面与封底连接的中间部分(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必须在封面与封底连接的中间部分(
书脊)打印上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密封书脊)打印上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文件密封
处盖公章,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标处盖公章,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标
段,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人处。段,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招标人处。
1.9 签字、盖
章
投标文件中封面、投标书、投标附录、工程量清单、承诺
书等资料中落款处必须签字、加盖公章,整本投标文件加盖
骑缝章。
1.10 投标报价
及验证码
报价部分在《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报价,系统报价与纸报价部分在《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报价,系统报价与纸
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系统报价为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系统报价为
准。准。
1.11 投标保证
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2 招投标服
务费用
公司范围内的招标,收取每标段中标人700元的招投标服
务费用,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缴纳费用,将汇款凭证发送
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1204867940@qq.com1204867940@qq.com进行审核。
账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6105016367080000089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金旭路支行
备注:贺州市达美中路(鞍山东路至东环路段)及东环
路(达美中路至江北东路段)建设项目水泥搅拌桩工程招
标服务费用-中标人名称
1.13 履约保证
金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
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缴纳额度为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5%(或限额控制)。
1.14 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及投标截至日上月《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
1.15 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参与的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等业绩证明为证)。
1.16 纳税人类
别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17 资质、证
照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齐全有效。
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或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8
现场管理
人员准入
资格
投标文件中本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
人员配备合理,且持证上岗,能满足施工要求
1.19 招标控制
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总价20966095.52元(不含增值税)。
1.20 质量要求 达到验收一次通过率100%的标准,质量合格,同时满足
建设单位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1.21 投标文件
字体要求 正文采用仿宋GB2312四号字体,行间距26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