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计划租赁装载机10台。本批次设备用于新疆G30改扩建哈吐7标项目。目前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载机进行公开招标租赁,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合同段为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第七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七角井镇以南约15km处的红山口,起点桩号:K3197+1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向西布设,在K3198+334.894处设置红山口互通与S238(一级公路在建)完成交通转换,后路线向西南转向继续沿既有高速公路布设,经原红台集气站互通至红台停车区前,终点桩号:YK3227+700,路线长度30.600km。本合同段设计速度1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合同工期24个月。
2.2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SCFA00000040303
2.3招标内容
设备 名称 |
出厂时间 |
规格 |
租赁时间 |
使用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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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 |
2021年3月以后 |
ZL50 |
10 |
2025.4- 2026.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G30连霍高速哈吐7标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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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要求 1、装载机(ZL50型):暂定数量10台,具体数量以实际进场并经招标人确认数量为准,租赁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2、年限要求:制造出厂时间为2021年3月以后。 3、环保要求:要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尾气排放等环保要求。 4、提供有效的车辆证明材料,如设备合格证,商业保险等。 5、设备需要安装360倒车影像及蜂鸣器。 6、设备计时器准确无误。 二、人员要求 1、配备管理人员1人,单台装载机配持有操作证的操作手1人,在项目抢工期阶段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工作强度需要增加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操作人员;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件。 3、投标人须安排专或兼职设备安全管理、检查、维保人员。设备配套人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薪资、福利、往返费用、保险等。 三、费用承担 1、进出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人员住宿、餐饮由招标人承担,生活用品、行李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维修保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燃油由招标人承担。 四、其它要求 1、装载机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满足业主方及项目部的相关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中标人需在接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5日内,将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投入使用。 五、结算、支付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每月16日对账,乙方根据核对后的实际租赁时长及数量、金额向甲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并办理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70%款项、第二个月支付30%款项。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此款项在合同结束后30日内返还乙方。 2.支付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出租经验的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1.2 租赁能力:租赁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的出租供应能力,必须保证出租设备为其自有设备。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必须是正规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
3.1.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在交融智链系统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参加投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下时间为:北京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10:00至2025年4月15日10:00(8天),通过交融智链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注册,网上报名参与(新注册须提交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审批)。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售标时间:2025年4月7日10:00至2025年4月15日10:00(8天)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投标人在2025年4月15日8:00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汇款时必须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SCFA00000040303哈吐7标装载机租赁标书款,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95176277@qq.com,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6100 1720 0150 5250 04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1:00至2025年4月27日11:00(12天);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5.2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7日11:00前汇款至指定账号,注明为:SCFA00000040303哈吐7标装载机租赁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77325045@q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7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01-10-007014-0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 4月27 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交融智链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联系信息:
7.联系方式
7.1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科技产业园企业壹号公园29栋中交二公局六公司
联 系 人:王凤娇 电话:18809266898
7.2 招标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7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马靠山 电话:18182967990
8.本次招投标监督机构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监督专员:桂豪
电话:18717408436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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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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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轮胎装载机 3.0-3.5m3 5000-6000kg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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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