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FA0000004067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甬高速宁波三期项目第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全回转吊机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第SG02标段(K2+740~K5+911.46)起于宁波市镇海港区输煤廊道处海堤,接本项目威海互通及海域桥梁段,路线向东南方向经过甬江至北仑戚家山街道,再经过小浃江、戚家山至终点沈家湾水库,接本项目SG03标段,全长3.17146km。其中K2+740~K3+844.5由浙江交工实施,剩余段落由中交路建实施。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中交路建实施范围包含跨港区及甬江特大桥P60-P62桩基、下部结构、桥台及上部结构(含合龙段),小浃江特大桥(5跨刚构-连续梁)及东西侧引桥(K4+470~K5+715,长1245m),路基(K5+715~K5+911.46,长196.46m)。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滨支路78(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李科,电话: 17602636886)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全回转吊机 设备明细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全回转吊机,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取较高值)的要求,同时应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检验规定,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计算书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2.3本次全回转吊机租赁招标的租赁期(或作业量)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2.4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费用自理。投标人按照包件及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2.2.5 数量和租期均为暂定,最终以双方签认的租赁结算单为准,且供应方不得以租赁数量、租期不足为由进行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6)其他条件。
3.2 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且质量、产量能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拟投入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状况良好,满足现场施工。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2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投标设备须确保出厂日期在2023年以后的设备。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我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完整购销合同扫描件),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至少提供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1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6评标完成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派人对中标人的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如有与投标文件不符,虚假信息,影响本次招标,给招标人工作进度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此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将投标人列入中交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4. 报名确认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sp.iccec.cn/),进入公告点击参与此次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8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348839732@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账 号:3100 1505 4000 5002 3202
5.2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杭甬三期二标项目全回转吊机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5年04月08日15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https://pp.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5.4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 https://pp.icc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5日15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交融智链-新采购子平台(网址:https://pp.iccec.cn/,下同)。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联系信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网上咨询联系人:孙鹏飞 联系电话:18654831200
项目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1760263688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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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交路建杭甬高速三期2标项目回转吊机租赁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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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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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旋转式桥面吊机 >70t |
80T桥面回转吊机 |
24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