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
新坡路中学项目砌块询价采购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砌块,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南宁市邕宁区新坡路中学项目。付款方式为优先票据支付。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60日内,在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各项资料齐全,并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后送甲方财务部入账的前提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80 % ,剩余20 %计入后续欠款中,在上次支付 2 月再行支付80%,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优先票据支付,6个月内账期票据100%由乙方贴息。
5、技术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06、《GB/T 8239-2014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 T36534-2018陶粒发泡混凝土砌块》的要求。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要求。
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交货地点:南宁市邕宁区。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含价款、税金以及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物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
3、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 = 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物资采购联系人:谢国辉 采购平台操作联系人: 梁雯琳
联系电话:18587979957 联系电话:19977055202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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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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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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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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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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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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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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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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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1.0 优等品 600×100×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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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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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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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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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1.0 优等品 600×200×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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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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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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