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3项目翻车机房、廊道、转运站、皮带机基础工程项目所用使用外加剂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
外加剂公开询价说明书
我单位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拟对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3项目翻车机房、廊道、转运站、皮带机基础工程项目所用使用外加剂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方案编号为:FA00000177710。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工程EPC3项目翻车机房、廊道、转运站、皮带机基础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几内亚
(3)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项目EPC3翻车机房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建造一座翻车机房及配套皮带机廊道及转运站、堆场及配套设施。
3A翻车机房区域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翻车机房、皮带机地下廊道及地下T1转运站施工,及与土建结构施工相关的基坑支护、开挖和回填工作。翻车机房基坑支护采用“圆形地连墙+圈梁+竖肋”结构。翻车机房规模为“三线两翻”,长62.2m、宽41.2m、高23.264m,基础采用桩筏基础,筏板厚度1.7m,抗拔桩桩径1000mm,桩长9~12m;地下廊道为单孔箱涵结构,共设置3条,每条约150m。翻车机房区域内的铁路环线进、出线端土建及结构施工主要包括铁路路基填方、进线端定位车 / 火车轨道梁基础、出线端火车轨道梁及基础、进出线夹轮器及液压站基础、进线端电缆支架基础、翻车机房两侧挡土墙及线路轨道和防护网。
堆场区域皮带机廊道、转运站及取制样站工程主要包括堆场内23条皮带机廊道、8个转运站、6个取样站的灌注桩和钢筋混凝土基础。
铁路出线端路基及跨线桥,包括出线端约160m长铁路路基回填、分层碾压密实(含检测)、跨线桥灌注桩基础/桥台/钢结构桥体等。
二、物资说明
1.物资基本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采用规范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膨胀剂 |
配置成品,限制膨胀率≥2.5/10000;限制干燥收缩率(在空气中28天)≤3/10000;裂缝封堵效果等级为一级 |
GB/T 23439-2017 |
吨 |
370 |
|
2 |
阻锈剂 |
成品,亚硝酸钙腐蚀抑制剂≥25L/m³;成品510吨 |
GB 8076-2008 |
吨 |
100 |
|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
3、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GB/T 23439-2017、GB 8076-2008标准执行。
3.1.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
3.2.验收手段:过磅验收;
3.3.验收标准:按照GB/T 23439-2017、GB 8076-2008标准验收,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3.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的检验机构按双方商定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3.5.货物到达现场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重新制作并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此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价格:见公开询价说明
5、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
5.1. 货款支付:
货到目的港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乙方及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给甲方,待货到目的港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97%,60天内支付3%尾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及供应链金融产品(融资宝、建行E+)(若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及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视为现金自愿接收,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约定。
5.2.预付货款:
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否。
5.3.开票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对发票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签订:三方合同,甲方:中国港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标单位,丙方: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丙方为付款方。
7、供货方严格按照清单中的规格型号、材质规范进行报价、供货。几内亚力拓西芒杜港口项目EPC3翻车机房项目现场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退还,供货方需在15日内无条件补发合格产品至几内亚项目现场,逾期三倍扣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提供的产品有商检要求、品牌保护或特殊要求的需配合出具相关资料,确保所供货物可顺利出口,若因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海关稽查,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9、严禁为实现低价中标,以次充好。
10、供货期:2024年12月起
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1告知书
11.1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7.1.2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7.1.3 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8、收货人及地址:
地址:天津新港
收货联系人:陶三思 电话:15076046168
三、报价说明
1、本次公开询价采用中交供应链系统网络在线报价。我单位在网上发布询价通知和询价说明,参与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参与网络在线报价,凡收到询价通知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报价。
2、报价:外加剂的含税出厂单价、含税单位运输费用及财务费用。
(1)含税出厂单价:
含税出厂单价外加剂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含税单位运输费用:
指报价单位把外加剂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财务费用:
是指供货期间的装卸费、出库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款、由于资金占用所产生的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值。
3、附件上传内容: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如果委托他人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营业执照(6)合规承诺书(7)信用承诺书,做成PDF文件上传。
4、本次报价要求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若实际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此次报价活动终止;超出我方市场预测的报价视为无效。
四、定标
此次询价采购定标采取经报价方式、公司规模、合作业绩、供货周期、供应方案等多方面综合评审决定中标单位,报价单位报完价格后可关注采购系统,查看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
五、报价说明
请报价单位将报价表填好并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2月21日12:00点前(暂定日期,最终以系统日期为准)将询价单扫描件发至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陶三思(电话:15076046168)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47号。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024 年12月17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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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加剂公开询价说明.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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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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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膨胀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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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
吨 |
2 |
阻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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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