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中交三公局临平新项目密实剂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250-5-密实剂(临平新城)/FA000001411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业主计量,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临平区乔司街道,项目东至杭甬高速(杭州支线),南至永玄路,西至葛家路,北至现状河流。一期总建筑面积:204957.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215.2㎡,地下建筑面积:79910㎡。二期总建筑面积:159889.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143.69㎡,地下建筑面积:63745.88㎡。三期总建筑面积:84171.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854.59㎡,地下建筑面积:32316.84㎡。一期安置房(27栋单体):地上13-15F,地下1/2F二期安置房(19栋单体):地上15F,地下1/2F三期安置房(10栋单体):地上15F,地下2F地下室:3.7m/4.1m架空层:3.9m,其余标准层:2.9m。
2.2 招标内容: 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能满足现场需求,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5 供货业绩要求:无;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2.5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日前2天,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前往 “临平新城项目”进行混凝土试拌,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性能要求符合《混凝土水化温升抑制剂》JC/T 2608-2021及《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2012的要求并满足抑温率(24h)≥30%。经试拌符合要求后由项目部、试验室及投标人共同签认盖章试拌结果通知书,投标人持此盖章试拌结果通知书参与投标报价,否则判定投标文件无效。试拌完成后,投标人留存3公斤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样品,由试验室保管封样,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供应的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与样品相同。试拌过程中产生的原材料费用、运输费用及试验室使用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05日17:00时至 2024年11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临平新城项目自愈材料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959862403@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号:1100 6022 4018 0025 74257
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5日17: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临平新城项目自愈复合材料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644255492@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田皓)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号:01-10-010359-01
账户: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728
联系信息:
招标人: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永西村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81403472
标书款凭证邮箱:3959862403@qq.com(李女士)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942038230
项目联系人:田皓 联系电话:18525477677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2644255492@qq.com(田皓)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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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 |
地下室顶板、底板、外墙、水池底板、侧板等混凝土掺3kg/m3用量的自密实抑温防水复合材料 |
千克 |
3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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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验收方式:计量方式为过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图纸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试验检测必须合格,实际数量以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 日至 31日; 4、支付周期:支付为无息支付。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第3个月开始办理支付,支付累计结算货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买方在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支付方式:银行承兑(6个月期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信等电子承兑方式)或网银转账支付,贴息费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有权选择上述任何支付方式,乙方不得拒绝接收。
6、添加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由投标人承担。 |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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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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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密实剂 |
自愈合抑温防水复合材料 |
336000 |
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