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3成渝环线高速宜泸段元水互通式立交项目交安劳务合作工程
招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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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四川 省 宜宾 市 翠屏区 境内,里程起于 YK149 139.565 ,止于 YK150 206.733 ,全线划分为 1 个招选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招选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 (见1.3) 全部施工内容。
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备注 |
1 |
交安劳务合作工程 |
YK149 139.565~YK150 206.733 |
交安工程为内宜高速公路上新增互通式立体交叉(既有内宜高速公路设计范围右线:YK149 139.565~YK150 206.733,路线长1.067km;左线:ZK148 866.825~ZK150 459.413,路线长1.592km,新增 A、B、C、D、E共5条匝道,匝道共计 3.220km(不包括渐变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突起路标、护栏、轮廓标、隔离栅及防撞垫等。 |
90 |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 。
2.投选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选要求投选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类似工程指交安工程),并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附表)。投选人必须在购买选取文件前入四川路桥合格协作方资源库,且投选人信息应与录入合格协作方资源库中的相应信息一致。
2.2本次招选要求投选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2.4每个投选人可对 1 个选段投选,但每个投选人只允许中 1 个选段。
2.5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段投选,否则,相关投选均无效。
2.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选人,不得参加投选。
3.选取文件的获取
3.1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委托人)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29 日,每日上午 9: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 在 宜宾市长江宜宾航道局旁四川路桥三江大厦15楼四川三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进行购买选取文件报名登记。参加多个选段投选的投选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选段的选取文件,并对每个选段单独递交投选文件。
3.2选取文件(含图纸)每套服务费 1000 元。选取文件服务费只接受公司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或其它方式),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选取文件服务费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若需开具发票,请在报名期间主动提供开票信息和发票种类,否则不予开具发票。转账时须备注:G93成渝环线高速宜泸段元水互通式立交项目交安工程选取文件服务费。
3.3投选人领取选取文件时,应主动要求招选人提供投选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协作方资源库信用评价的截图。
4.投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30时,地点: 宜宾市长江宜宾航道局旁四川路桥三江大厦15楼四川三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选取文件要求密封的投选文件,招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投选人在查阅选取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对可能提出的涉及投选和合同的任何问题,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2024年10月7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招选人,同时将所提问题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选人的电子信箱内,以便招选人予以答复。电子信箱:sjgs208851197@sina.com。
5.发表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在 四川路桥官网(https://www.scrbg.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四川三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长江宜宾航道局旁四川路桥三江大厦15楼四川三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林女士
电 话:0831-8234899
传 真:0831-8225647
电 子 邮 件:sjgs208851197@sina.com
开户单位名称:四川三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直属支行
开 户 账 号:01301201000007847
2024 年 9 月23日
附表 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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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最低要求 |
1.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本次招选限价的1/5倍; 2.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0.8; 3.近2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近一年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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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
5年(自投选截止日期起向前推5年,后文同): 累计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 2个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选限价金额的三分之一。(类似工程指交安工程) 注:合同工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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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最低要求 |
近 3 年(自投选截止日期起向前推3年,后文同): 1.投选人没有收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选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投选人没有处于不良行为处罚的有效期内(包括公司内部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投选人投选行为或履约处罚); 4.投选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系统中不存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 5.投选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6.投选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7.已录入四川路桥合格协作方资源库(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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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最低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具有与分包工程类似经验,至少在1个及以上交安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并提供证明能体现其个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 2、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具有与分包工程类似经验,至少在1个及以上交安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岗位,并提供证明能体现其个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 3、安全负责人(1人):应持交安C类证书(如投选单位为纯劳务公司,可提供建安C证),提供近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具有与分包工程类似经验,至少在1个及以上交安工程项目中担任安全负责人岗位,并提供证明能体现其个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 备注: 1.中选后,在主体工程完成前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经过招选人所属企业同意,并按照20万元/次缴纳违约金; 2.中选后,在主体工程完成前不允许更换安全管理人员,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经过招选人所属企业同意,并按照10万元/次缴纳违约金; 3.以上人员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选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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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
备注: 1.此表中要求的设备数量为最低要求,若工程施工需要增加设备的,协作队伍需按要求增加。此表中未做要求的其他设备均由协作队伍自行提供。 2.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投选人需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并在投选文件中提供的发票网上查验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若为虚假发票,作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