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三线船闸项目搅拌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依据
1.1本招标依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船机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
1.2各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认真领会,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局长沙三线船闸项目。
3、招标内容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希望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水工型强制式混凝土搅拌站2套;(到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指定地点)。具体如下:
3.1主要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特别说明:招标人希望以通过本次招标及随后的合同谈判,锁定设备型号、设备价格及后期的售后服务方案,具体的采购合同由招标人或项目部与供应商签署。澄清或合同谈判所达成的有关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合同要素,对于相关签约双方均具约束力,自谈判纪要签署日起3个月之内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采购,合同要素保持不变。原则上采用招标人的合同模板进行签订。
4、报价人资质要求
4.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地址。
4.2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部分:报价书格式
第三部分:水工型强制式混凝土搅拌站参数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设备采购合同(式样)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报价人的报价范围应是招标书中指定项目的全部内容。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或者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则予以废标。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如对报价文件有疑问,应在报价截止日期3天前咨询招标人,招标人对这些疑问予以答复。
8、招标文的修改
8.1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以补遗方式或发送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为使报价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日期,并在系统上予以发布。
三、报价书的编制
9、报价书语言:报价文件及报价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报价有关的来往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
10、报价书构成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1.1报价函
11.2报价表(格式见第二部分文件1)。
11.3按照报价书格式要求填写:询价参数(基本要求)响应表、技术性能表、售后服务方案、随机工具清单、随机配件清单、随机资料清单、推荐储备配件清单、全机配件价格表、销售业绩表(仅限报价人独立完成的销售业绩,不含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业绩)。
11.4按照要求出具证明文件,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价文件的规定(格式见第二部分文件11)。
12.报价书格式说明
12.1报价人应完整地填写询价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各种报价文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名称、规格、交货期、数量及价格。
12.2 包含设备技术性能参数、配置清单及必要的图纸、资料说明。
12.3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设备试验报告或鉴定证书。
12.4售后服务方案:报价人需要提供设备到达项目施工现场(以下简称“现场”)后的售后服务方案。
12.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优惠条件。
13、报价
13.1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设备的单价和总价。
13.2报价应清晰、明确,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报价包括如下几部分:
13.3.1国内生产的设备(含随机配件与工具)报价为到询价人指定地点价格(含设计、制造、运输、税金、安装、调试现场试运转、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13.3.2随机配件、随机工具和随机资料应列明清单,须注明上述配件、工具及资料是免费的。
13.3.3该设备的推荐储备配件清单和全车配件价格清单,应标明件号、数量、单价和总价、配件生产厂家、每车该件数量等信息。配件因素也将作为评标的一部分,请各报价人认真、仔细编制。
14、设备交付
14.1交货期
要求交货时间:请报出最快交货速度,交货速度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14.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设备全部部件到需方指定地点后,经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需要方使用。
15付款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的标准付款方式按节点支付,报价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填写要求选择付款方式并自行承担资金的相关费用。
水工型强制式混凝土搅拌站,付款节点如下:
节点1:设备完全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提供需方人员出示的验收证明,并提供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后6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85%到供方帐户。
节点2:待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货款的12%。
节点3: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为自本次采购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12个月)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如有发生保修的,应扣除已发生保修金部分后)给供方。
※付款节点已固定,报价人不得修改,仅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各节点的付款比例。
16、报价货币
国内生产的设备(包括合资或外国独资产品)以人民币报价。
17、报价有效期
17.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有效期不能低于报价截止日期后3个月,相应的价格、汇率等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掌握和承担。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不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报价人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报价人不同意,可以拒绝要求延长。
18、报价书的签署
18.1报价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需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书”附在报价书中。
18.2除报价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报价人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报价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报价书的递交
19、报价截止日期
以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中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准
20、迟交的报价书
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
21、 在报价截止日期后,报价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
22、报价书的初审
22.1开标后,报价人将审查报价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报价价格是否固定不变,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书编排是否有序。
22.2符合性审查:在详细评标前,报价人将审查每份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为废标处理。
22.2.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或者署印)的。
22.2.2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2.2.3有100%预付款要求的。
22.2.4报价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份为报价方案,哪一份为备选方案的。
22.2.5报价人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
22.2.6报价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2.2.7不能响应询价参数要求中的“基本要求”的。
22.2.8报价人以不正当手段从事报价活动的。
22.3报价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进行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如有,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22.3.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4、招标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书中的报价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当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所示投标金额与系统填报金额不一致时,以系统填报金额为准。如投标人对此不接受,其报价将被拒绝。
25、报价书的评价和比较
25.1招标人仅对按照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在评标时,除考虑报价人的报价外,招标人还需按照技术规范考虑下列因素:
25.2.1商务其他条件:包括交货期、付款条件、合作满意度。
25.2.2技术性能:包括主要技术特点、主要配置情况、主要性能指标。
25.2.3售后服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配件价格。
25.3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依据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见本章附件)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最终得分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5.4 开标后,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三家,则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评标,或否决所有报价后重新招标。
六、签订合同
26、中标人推荐
经过与候选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洽谈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流程确定最终中标人。
27、招标人更改标的物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招标设备》中规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有权因项目实际情况取消本次采购,报价人应接受并免除因此项的变更而给招标人带来的责任。
28、招标人接受和拒绝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9、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合同制作与签订
29.1招标人将通过中交供应链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29.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派授权代表前往注明的地点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对方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另行选择中标方或重新招标。
29.3除非有需要,采购合同原则上以招标人提供的公司合同模板为基础进行签订。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格式根据合同谈判的结果制作采购合同条款,采购合同制作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9.4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为准。采购合同的签署可以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也可由招标人授权代表(或项目部)与中标人签署。
29.5 报价方参加本次报价的编制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负责。
29.6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作任何解释。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基本的道德标准。根据本准则,将:
(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或通过上级关系施加压力等来影响询价人工作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询价人的利益,包括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递交报价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询价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招标人认为所建议的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3)如果招标人在任何时候认为某公司在该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该公司在今后两年内不能参加招标人的设备采购类似活动的报价。
3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开发区乐华街道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19楼
联系人:商务: 朱乾坤 手机:0759-3613117
苏建仔 手机:13828275220
技术:刘建卫 手机:13729175109
联系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开发区乐华街道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19楼
联系人:商务:朱乾坤 手机:0759-3613117; 苏建仔 手机:13828275220
技术:刘建卫 手机:13729175109
2024 年 7 月 18 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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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采购计划表.jpg |
采购需求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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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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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120m3/h |
强制式水工型搅拌站HZS180 |
2 |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