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二工区项目已由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由中铁一局(中山)建
设工程分公司承建。经研究决定,现就预制地连墙制作工程进行内部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将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一、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预制地连墙制作工程
2、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如下:
2.1 承包范围:溪涌站预制地连墙制作工程施工。
2.2 施工内容:
(1) 详见《工程量清单》。
(2) 材料卸车及倒运费、垂直提升费、周转材料费、水电费、三级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变压器的看管
费用、机械及人员进退场费、建筑垃圾清理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
(3) 临时生产用房、生活用房的保护,场内水电线路的架设等临时工程的施工、维护及拆除。
(4) 施工机具进退场、使用保养、场内搬运。
(5) 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现场警示、标示牌的安装、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
(6) 试验检验费用:单价中包含试验检验样品截取、试块制作、现场检测配合、自购材料送检及检测
费。
(7) 以上工作的所有辅助工作内容。
二、资质审查二、资质审查
1、投标人需为中铁鲁班网注册认证企业,且不在《不合格分包方名录》或《限制投标单位名录》中
。
2、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资质要求为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小于 500 万元
人民币。
三、投标须知三、投标须知
1、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17。
2、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以现金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
施工完成办理末次结算后三个月内退还投标人(不计息),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不含增值税)的 5%
(本条款仅对与中铁一局(中山)建设有限公司无债权关系的投标人有效)。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按月计价,并按月按结算款的85%支付;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
格后办理末次结算;末次结算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农民工工资已发放完毕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约定返还。(不计息)
4、招标人提供材料:钢筋、钢筋接驳器、预埋件、填充料、钢模具、混凝土。招标人限额供应投标
人,具体材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额定消耗量〔额定消耗量=单位净耗量*(1+损耗率)〕见合同
附件《甲方供应材料清单》。甲供材料结算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运送至施工现场,投
标人负责卸车和保管使用。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甲供料超出额定部分,招标人按《甲方供应材料
清单》中载明单价的120%从投标人承包价款中扣除;非正常节约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非法所
得,投标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见合同附件《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清单》,投
标报价中不含上述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价格,具体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详见后附
件《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清单》。
6、施工用水电费:(以下二选一)
□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费用含在投标人的综合报价中。
R施工用水招标人负责提供接驳口,水费及临时管路安装费已包含在投标人的综合报价中。水费按照
投标人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7元/吨从投标人计价款中扣除(预制地连墙除外)。一、二级配电由招
标人负责,三级配电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投标人承包单价中。电费按照投标人实际用量(含电损),经双
方确认,按 2.5 元/度从投标人计价款中扣除(预制地连墙除外)。
7、临时设施:(以下二选一)
□招标人不提供临时住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综合报价中。
R如临时住房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有偿保管使用,费用为每间 600 元/月。在招标人提供的临时住
房中住宿,使用的生活用水、用电按如下标准收取费用:
7.1 生活用水费按照投标人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 7 元/吨从投标人计价款中扣除。
7.2 生活用电费按照投标人实际用量(含电损),经双方确认,按 2.5 元/度从投标人计价款中扣除。
8、安全、文明、环保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单价中,不再单独列入《劳务量清单》。
9、增值税:投标报价中增值税额单列,由投标人提供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费由投
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10、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工期要求、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进行综合报价。
1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劳务分包合同(详见附件一《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合同条款,一旦中标招标
人与中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签约。
12、投标人应考虑的其他事项
(1) 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得擅自修改。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实
际结算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计量规则(详见合同附件1《劳务分包合同》)执行。
(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过程中,务必详细查看清单中工作内容、费用组成、计量规则。费用组成
列中的“除***(材料)以外全部费用”指的是该单价不含***材料费,即除该材料费外,投标单价包含投
标人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
(3) 本工程工期紧,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工期要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生产安排实行,不能
有任何的延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足够的人员及机械投入,确保按期完工。
(4) 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材料、机械、人工的市场价格浮动及各级检查、天气变化发生停窝工等影响因
素,单价经确定将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5) 施工便道由招标人统一规划、设计及修建,日常维护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 其他技术工作要求和标准见合同。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函;(具体内容见附表1)
2、组织机构(拟派往本工程主要人员及业绩);(具体内容见附表2)
2、设备配备;(具体内容见附表3)
3、类似工程业绩;(具体内容见附表4,要求附相应的分包合同、末次结算及封账协议签章页复印件
)
4、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时间的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见附
表5)
5、投标报价劳务量清单;(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1《劳务量清单》)
6、资质证照复印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具
体内容见附表6)、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未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的
投标书。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施工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对应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图纸数量与清单数量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及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报价。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费、
管理费、试验费、交通维护费、排水费、排污费、抢工费、临时用水、用电费、停水、停电、工料机市场
价格浮动等不可预见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4、配备专门技术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做好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交工验
收,否则不予计量。
5、本招标工程通过中铁一局劳务招标平台进行投标报价,请确保系统中报价与纸质版报价一致,如
果存在重大差异则招标人有权认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可做无效报价处理;如果存在因系统保留小数点
不一致等差异,则以纸质版投标报价为准。
六、评标办法六、评标办法
1、本招标工程采用投标报价入围、商务(技术)决标的两阶段评标法。设定拦标价Q=1793359.56
元(含增值税),投标人评标价Qn在Q的90%~100%范围内视为合理报价,投标人评标价超出合理报价
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入围
有效低价法有效低价法
原则上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金额由低到高选择前三名进入商务决标阶段。当本招标工程
有效报价不足3家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行评审。
3、商务决标评分标准
进入商务决标阶段的投标人由评委(评标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对其编制的资源配置、施工组织
方案和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进行打分。分值组成如下(满分100分):
(1)组织机构(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及业绩,需有相关证件);提供完整信息资料得满分,每
项5分计算标准,提供不完整每项扣2.5分,缺项扣5分。主要包括①社保证明、劳动合同;②人员资质证
件(安全员C证);③工作经验(现场负责人不低于同类工程10年以上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不低于同类
工程5年以上施工经验);④满足现场施工生产所需工人。(20分)
(2)设备配备(参见附表2,主要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要求附相应有效票据等支撑资料);
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的满分,每项5分计算标准,提供不完整每项扣2.5分,缺项扣5分。①自有设备机械表
、有效采购发票或银行抵押证明;②设备机械检测合格证明(时效范围内);③出厂合格证明;④投标人
承诺进场得主要机械设备满足现场需要。(20分)
(3)施工方案(参见附表3,根据本招标工程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满足施工需要);投标人需
根据本工程编制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概况分析、关键工序施工组织、工期保障计划、
安全管理措施、质量管理措施等,评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20分)
(4)工程业绩(参见附表4,要求附相应的分包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不低于四份同类或类似工程施
工业绩,高于四份本项得分满分,不足四份,每少一份扣五分,逐级递减。(20分)
(5)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时间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承诺进
场材料确保通过深圳市本地相关产权、规划、运营、监管等部门验收通过。有承诺满分;无承诺不得分(
参见附表5)(20分)。
招标人根据评委打分之平均值统计各投标人得分情况,按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名。
七、定标原则七、定标原则
1、招标人将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在做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活动。
2、当拟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招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中另行选择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若拟选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则取消该投标人未来一年投标资格。
3、中标单价调整,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价格与拦标价的比值,按照招标人控制价清单单价进行整体调
整,保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各子目单价,或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子目单价直接进行不
平衡报价调整。若中标人不同意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单价调整,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另行选择中
标人。
八、其他八、其他
1、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的组织下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认真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对于投标人对施
工环境做出的分析和判断不负任何责任。
2、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考察现场,招标人将有权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能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
,可做废标处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答疑资料,招标人会在2日内
对其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发至所有投标人。
4、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 合格 工程。中标单位机械及人员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组织进场,项
目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电工1名。所有人员(含特
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一旦进场施工,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人员信息台帐及劳动合同交与项目部办公
室存档。
5、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附电子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注明投标
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于2024年7月22日15时前交到前交到 中铁一局(中山)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地铁8号线三期
项目部 ,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溪涌村中铁一局 ;联系人: 屈开元 ;联
系电话: 13227856170 )。
中铁一局(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