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七合同段项目部路基箱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WGS-2024-47-2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七合同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路基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合同段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园区,起点位于东莞市看守所附近,路线自南向北,与基隆路、台中路设置大朗互通,沿着现状畅园路西侧布设,终点位于翔龙御湖居附近。线路起讫桩号为DK20+098.159~DK24+199.661,全长4.102km。本标段为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由原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改扩建成双向10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49m。
主要工程数量有:挖方31.32万m3,路基填筑20.32万m3,冲击碾压150.88万㎡,碎石桩0.79万m,高压旋喷桩0.48万m,素混凝土桩5.06万m,预应力锚索0.13万m,锚杆0.35万m,钢板桩临时防护1.05万t,新建雨污水管道967m;本标段桥梁总长4617m/16座,其中主线桥740m/9座,匝道桥3877m/7座,钢梁9201.5t,拆除旧桥271m/6座,旧桥加固维修(裂缝处理、支座更换、梁片更换等);涵洞277.05m/11道(盖板涵246.2m/8道,箱涵13m/1道,圆管涵17.85m/2道),声屏障安装2.839万㎡;互通1处(大朗互通)。开竣工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7年6月14日,中标价:6.18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 4 日 24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5.2.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5.2条中规定时间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工作联系人。
5.3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5.3.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
5.3.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2 日 9 时 40 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避免开标前投标文件集中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同时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12 日 9 时 40 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投标人在唱标结束后,完成扫码签字。投标人未签名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吴婷 联系电话:0792-7025924
9.2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七合同段项目部
联系人:翁方凯 电话:18790435533
招标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
9.3招标业务及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51-82574620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 |
1 |
路基箱 |
LJX-01 |
吨 |
13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量8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路基箱配套的生产能力及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1年-2023年内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需提供安全质量体系证书。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厂家出具的原材的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公章)。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