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市政道路项目电力排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GS-HKG-DLPG-WZ-2024-0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郑州航空港区竹贤东街、祥顺路项目为企业自有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 郑州航空港区竹贤东街、祥顺路项目企业自有资金60%、政府专项债券4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排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交三公局郑州航空港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道路(一期)项目经理部:郑州港区市政项目,工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港区竹贤东街(东海路-黄海路):全长3692.689米,道路红线35米,三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道路设计速度:4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交通饱和设计年限:15年,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祥顺路(吴州路-竹贤东街):全长1053.861米,道路红线35米,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道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交通饱和设计年限:15年,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
2.2 招标内容: 电力排管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1.5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至2023年)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类物资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供货清单和签订时间为准)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2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15日17:00时至2024年5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港区市政道路项目电力排管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061817787@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中交三公局港区市政道路项目电力排管物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01-10-003517-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银行: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6 月 4 日17: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整标2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港区市政道路项目电力排土管物资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72792359@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刘晓龙 17310799001)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中交三公局港区市政道路项目电力排管物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01-10-003517-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银行: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6.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港区市政路项目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A座19楼
项目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市政路项目部
售标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3903705325
售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310799001
电子邮箱:1061817787@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13903705325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联系电话:17310799001
电子邮箱:272792359@qq.com(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
备注: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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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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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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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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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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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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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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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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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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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VC(径Φ150mm,壁厚8mm)
|
m
|
69774
|
送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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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工程竣工结束
|
2
|
电力排管
|
7孔梅花盘管PE(内径32mm)
|
m
|
9563
|
3
|
电力排管
|
7孔梅花管(内径32mm)
|
m
|
73478
|
4
|
电力排管
|
PE75/4.5
|
m
|
17960
|
5
|
电力排管
|
mpp175/16
|
m
|
3195
|
6
|
电力排管
|
mpp125/10
|
m
|
6240
|
7
|
电力排管
|
PE管:dn32
|
m
|
278
|
8
|
电力排管
|
PE管:dn63
|
m
|
1866
|
9
|
电力排管
|
PE管:dn110
|
m
|
8624
|
10
|
电力排管
|
PVC-U 110
|
m
|
37644
|
合计
|
m
|
228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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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包括:电力排管所有原材料费用、配套的支架费用(管间采用厂家配套的支架固定,间距2米,详见图纸。)、管理费、机械费、利润等费用。
2、验收方式:以甲方检验合格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1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
4、支付周期:每次结算付款结算款的40%,剩余57%顺延至90天后结算款。供应结束后,3%质保金在相关质量资料齐全后6个月内付款。
5、物资结算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票据期限6个月)方式支付,贴息由供应商承担。
6、最高投标限价总额:4669751.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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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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