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南澳码头挖掘机、汽车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一公司第三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南澳码头工程(口岸)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招标采购公告,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盆仔径。陆域面积约33162㎡,陆上建设客运综合大楼一座,总建筑面积约为41000㎡。架空公共通道面积为4640㎡、架空绿化休闲面积为1548㎡、屋项最高点距码头面的距离37.55米、层数为地上3层(局部夹层),具备内外候船厅、集散中心、联检通道、办公、公交停靠站、商业配套及游艇服务等功能。水工部分采用离岸式布置,码头通过134.64m栈桥与后方陆域相连。新建防波堤总长度约为 687.4m,形成港池水域15.6万㎡。水上客运码头泊位建设500GT客运泊位6个(近期使用4个,远期预留2个),可兼靠3个1000GT观光客船;客运码头泊位外侧兼顾临时补给泊位。共建设31个游艇泊位,其中30尺游艇泊位12个、50尺16个、80尺3个,海事公务船泊位4个;建设海监公务船泊位1个。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3日12时至2024年5月18日12时(具体时间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empm.cccclt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3日18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本次投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empm.ccccltd.cn)和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sup.ccccltd.cn/)上发布,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
招标组织机构: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海滨北路5号
联 系 人: 赵辰云
电 话:155328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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