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护舷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橡胶护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施工项目橡胶护舷采购。
2.2工程简介: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本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利用港口岸线长度279米,设计吞吐量335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359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陆域公共管廊及565m的护岸工程。码头后方陆域设置有一座消防泵房和变电所,陆域公共管廊(AB段:454.7m)、港区道路、码头后方消防泵房和变电所总占地面积约1.90公顷。
码头工作平台长195m,宽25m,在泊位西侧设置3座系缆墩,系缆墩尺寸为8m×8m,码头面高程5.5m。
泊位后方各设置1座废气回收平台和1座消控楼平台。废气回收平台尺寸25m×20m;消控楼平台尺寸44m×25m。码头通过1座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接,引桥长度约为145.0m,宽度取15m。码头布置1台登船梯,码头平台与系缆墩之间共布置3座人行钢便桥。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取65m,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取-17.00m。回旋水域按椭圆形布置,短轴直径取2倍设计船长为458m,长轴直径取2.5倍设计船长为573m,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取-13.78m。
本工程新建护岸总长为565m。
2.3招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
2.3.1招标内容:橡胶护舷采购。
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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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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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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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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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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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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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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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型橡胶护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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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1150H 两鼓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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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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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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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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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型橡胶护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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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400H×20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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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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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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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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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型橡胶护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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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400H×15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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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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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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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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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型橡胶护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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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300H×20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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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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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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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交货地点: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2.3.3供货期: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期以招标方采购通知单为准。
2.4.标的物质量执行标准:
2.4.1产品采购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执行标准。
2.4.2材料质量争议评估
当采购合同双方对橡胶护舷质量存在争议时,协商双方共同取样送至权威试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标准:
3.1.1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拟提供本项目的产品质量须满足规范要求。
3.1.2 履约信用要求:
a.投标人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3 投标人须为中交集体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且投标供应商仅为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1.4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投标保证金
2万元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11时00分至2024年5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0日11时00分至2024年5月15日11时00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500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施工项目橡胶护舷采购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76494656@qq.com,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万松园支行
账号:4405 0143 1903 0000 0440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