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长春市轨道交通55号线八工区项目水玻璃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公告号线八工区项目水玻璃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号:ZSLQWZZB(GK)-2024-09ZSLQWZZB(GK)-2024-09
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轨道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中铁隧道局
集团吉林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项目负责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施工,受项目委托由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设
备物资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此次公开招标。该项目水玻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包括两站一区间,分别为人民广场站、大经路站及人民广场站~大经路站区间。承包内容
主要包括除装饰饰装修、罩棚以外的全部土建施工,以及管线迁改和交通疏解。
本标段线路大致为西北向东南走向,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属于长春市繁华区段,其中人民广场站为长春市地标性建筑,两个车站及区间施
工影响范围内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市政府机关单位。
人民广场站位于人民广场环岛与长春大街交叉口东侧,沿长春大街东西向布置,为地下两层三跨岛式车站,车站长度205m,标准段宽度24.
1m,本站为暗挖换乘车站通过换乘通道与1号线人民广场站换乘,设置3个出入口、1个无障碍垂直电梯(与3号出入口结合设置)、2组风亭(敞
口低风井)、1个消防专用出入口(与2号风亭合建)以及2个安全出口。
为满足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八工区合同段水玻璃的使用需求,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引进具有良好供应能力的供应商,签订合
作协议。
2.2招标内容:
见附表。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
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含两年)。
3.2.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供应满足本合同需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具备实施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垫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承诺书,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中有对应模板)。
3.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期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少于1份(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暂无合同附中标通知书)。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
位、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已列入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录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
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
3.2.7 信誉要求: 不接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或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 “纳税信用等级为不接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或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 “纳税信用等级为 CC、、DD
级”的企业。具体查询网址详见第七章级”的企业。具体查询网址详见第七章6.66.6条信誉要求证明条信誉要求证明((需提供需提供))。。
3.2.8承诺参投标即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任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条款,均为无效。承诺如在评审过程中未发现不一致条款,但推荐中标了,仍承诺以招标文件条款为准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招标物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招标物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43.4根据本次招标的投标响应的情况,本次招标推荐根据本次招标的投标响应的情况,本次招标推荐1~21~2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1~21~2名中标人签订合同名中标人签订合同,, 经评审确定本次招标成交供应商后,其他成交候选人的报价需承诺匹配其报价,采购人有经评审确定本次招标成交供应商后,其他成交候选人的报价需承诺匹配其报价,采购人有
权选择同意匹配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不承诺匹配报价的供应商,不推荐其作为成交候选人。权选择同意匹配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不承诺匹配报价的供应商,不推荐其作为成交候选人。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4.2 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陆网站(www.crecgec.com)——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入供应商首页——选择“我的交易”最左侧“更多”选项——点击“最新公告
”——设置“采购类型、分类搜索、所在区域、采购单位、采购信息、发布时间”进行模糊匹配——选择相应项目信息点击左侧“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保存”——响应
成功。
4.3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2024年年5月8日10:00至20242024年年5月13日10: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同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投标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响应成功的投标人,请同时下载招标文件(若未下载招标文件但进行了投标将视为涉嫌围标串标,投标将被拒绝)。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完全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投标文件(投标文件(PDFPDF格式扫描件,下同格式扫描件,下同)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截
止时间为20242024年年5月21日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4006010100)。)。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20242024年年5月2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投标人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开标大厅或自愿到现场参加线上开标。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受理;电商平台中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总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不通过形式评审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受理;电商平台中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总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不通过形式评审。
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隧道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86号
项目物资部: 刘 星 13811593763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吕天顺 13733213322
公司物资部: 杨 勇 18526412411
鲁班平台咨询: 4006-010100
投诉电话: 022-84958683
纪委监督电话:022-84958720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 |
履约地点 |
履约时间 |
包件1 |
水玻璃 |
38波美度 |
吨 |
5500 |
20000.00元/包件(大写:贰万元整/包件) |
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八工区项目 |
以项目实际需要为准 |
备注:上表中的数量是招标人根据项目设计清单量初步估算得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项目部实际需求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