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6标三分部提运架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ZL-2024-021-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JZTL-6标三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提运架设备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 JZTJ-6 标,起讫里程自 DK166+562.9 至DK216+064.327,正线全长 49.489km(短链 12.295m),其中标段起点至 DK215+000 段与京沪高速铁路并行。新建正线桥梁 16 座,长 31.88km,占线路长度的 64.4%;隧道 2 座长 2.015km,占线路长度的 4.07%;路基长度 15.594km,路基占比 31.53%,其中区间路基长度 13.694km(短链 12.295m);正线采用 CRTSⅢ型轨道板无砟轨道;设滕州东站。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桥涵、隧道、无砟道床、迁改及大型临时工程等。 项目共计960片箱梁预制和架设,一片梁钢筋用量约43吨,抽拔棒5.6吨,吊具约20吨,合计68.6吨。 工程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邓军,联系电话:15283057166)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提运架设备租赁,设备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提运架设备租赁,投标单位拟投入甲方工程的机械设备应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2.3 本次提运架设备租赁招标的租赁期(或作业量)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机械设备生产或租赁经验且具有自主设计、生产大型提运架设备的企业优先考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自主设计、生产大型提运架设备的企业优先考虑,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供应能力要求:拟投入的提运架设备必须是生产日期在5年以内,运梁车维保后性能良好,满足现场施工,投标人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或购销合同。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或者能够证明投标人财务能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生产日期为准,轮胎提梁机需满足在5年以内的设备,且机械设备制造商、型号、生产日期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在我国建筑行业机械设备的租赁业绩,并能提供至少1份相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需提供至少1份履约情况证明或信誉评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能力要求:投标单位人员及供应能力满足,2024年6月30日之前,轮胎提梁机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报验,具备提梁条件;2024年9月20日之前,第一台900吨低位运梁车(1#)和900吨架桥机组装完毕验收合格具备运架条件;2025年7月20日前,第二台900吨低位运梁车(2#)组装完毕验收合格。计划架梁截止工期2026年4月21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7评标完成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派人对中标人的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如有与投标文件不符,虚假信息,影响本次招标,给招标人工作进度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此投标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将投标人列入中交系统“供应商黑名单”。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入公告点击参与此次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 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2819858835@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交路建济枣项目提运架设备租赁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8日 15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邮寄1份纸质投标文件至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阳镇中交路建济枣铁路六标三分部,邮编:277532;收件人:邓军,电话:1528305716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阳镇中交路建济枣铁路六标三分部 邮编:277532 济枣项目联系人:邓军 15283057166。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表:设备需求一览表 设备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架桥机和1#低位运梁车为招标人自有设备,投标人需自行查看设备状况,报价时包含首次维保、改制和使用内的维修保养、燃油、税金、进场费、安装拆除、调试、取证、增加满足甲方要求的监控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安全文明施工所需增加的设施照明设施、缆风绳、设备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取得操作证等一切相关费用。轮胎提梁机和2#低位运梁车为招标人租赁投标人的设备,报价时包含备的租金、燃油、保险、税金、进退场、安装拆除、调试、取证、首次维保和租期内的维修保养及维保所需物料和人工费、满足甲方要求的监控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安全文明施工所需增加的设施、照明设施、缆风绳、设备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取得操作证等。 2、中标人必须提供提运架设备的总装图及一级部件图、说明书、计算书(明确设备重量、材质、材料规格型号、抗风等级工作状态不低于6级,非工作状态不低于12级)、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及论证(专家论证由投标人在招标人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及论证,招标人参与,专家论证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承担)、提运架设备钢材材质证明、生产提运架设备的焊缝探伤报告、其它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公司制度要求的相关资料。 3、租赁的工作量按孔(按架设完成孔数计量),最终以甲方实际确认数量为准。轮胎提提供操作人员1名,架桥机提供操作人员1名,每台运梁车提供操作人员1名。 4、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属于中标人自有生产日期在5年以内设备,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基础资料、合格证、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随机工具等,设备技术要求需满足并符合国家标准GB/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14406-2011《通用提运架设备》、GB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T5905-2011《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5663-2008《电动葫芦提运架设备》规范。 5、中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改造资质,投标人自有的900吨架桥机(天业通联生产)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后的架桥机能够与低位900吨运梁车相匹配,能够满足正常运架梁、驮运过路基及驮运过隧道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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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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