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项目 照明线缆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494号、渝发改交通函〔20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照明线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位于渝中区和九龙坡区,线路东起于小什字站,西至18号线工程(富华路~跳磴南)富华路站(不含),途经湖广会馆、凯旋路、十八梯、七星岗、菜园坝铁路枢纽、黄沙溪、时代天街等地。线路全长10.61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8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5km。设换乘车站3座,分别与5条轨道交通线路换乘。本工程不再新建主变电所及控制中心。小什字扩能改造工程进行二次招标。项目中标价42.17亿元,工期1460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内部贸易商。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相关的资料必须符合甲方的需求。 3.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年的供货业绩(投标人、供货业绩合同签署方、发票销售方须一致,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且没有因供货不及时造成工程停工、中标人中途退出、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等情况的。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相关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清退出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有权忽略未对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微小偏差。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对于受到通报批评或被列入重庆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从业黑名单或被中国交建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其他要求: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认可并遵守采购合规管理要求,配合中交集团做供应商合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问卷和合规声明。 中标候选人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执行最高限价,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请于2024年4月25日14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包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 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XX物资XX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544361726@qq.com ,(标题栏填写“XX物资XX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总行营业部 账 号:011000079301 5.3投标保证金: XL01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如未递交,招标人拒绝其投标。电汇时注明: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照明线缆投标XXX包件投标保证金。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4时30分至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下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招标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9号美源·美源17楼大会议室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9586821777 电子邮件:544361726@qq.com 户 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总行营业部 账 号:011000079301
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注: 1.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 2.具体进货时间根据施工进度确定进场材料数量,因场地狭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送货次数和数量,并予理解并接受。 3.招标限价:本次XL01包件招标限价为459,060.00元,投标人投标总价大于招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附件2:供应商审核要点
1、合作意向申请时,申请说明须写明欲参与事业部哪个项目何种物资采购。 2、基本信息里的工商注册号、税号、组织机构代码须与相关附件一致。 3、基本信息里的住所信息、公司类型与营业执照一致。 4、基本信息里的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 5、基本信息里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期限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一致。 6、基本信息里公司简介须填写,并明确主营产品。 7、产品信息里须有参与本次投标的物资。 8、资质文件里的附件资料应为清晰可辨、真实有效的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招标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9号美源·美源17楼大会议室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9586821777 电子邮件:544361726@qq.com 户 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总行营业部 账 号:011000079301
中国交建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2024年4月22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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