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潍铁路站前二标项目吊围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3-233-4)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2标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起讫里程:DK51+387-DK77+995,线路全长 26.359km。主要包含太沙路梁场;太沙路轨道板场,轨道板预制、运输;标段内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等。桥梁长度26.359km/4座,滨海南站高架站;太沙路梁场1处,箱梁预制供应孔数720孔;太沙路轨道板场1处;混凝土集中拌和站3处;混凝土构配件预制场2处;桥梁占比100%。
合同工期:2023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3.2招标内容
吊围篮,详细清单、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吊围篮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至少一份。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均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厂家授权书,代理的厂家需具有与吊围篮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至少一份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年)铁路(含城市地铁和城际轨道)或公路或机场公共交通工程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一份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或提供其他用户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其他要求:
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同包件均允许兼投兼中。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自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2023-233-4、津维高铁、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邮箱。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缴费账户信息:
非中铁内部单位缴费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招投标专户
账 号:2011010195700498000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 号:1031 0000 0018
中铁内部单位缴费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招投标专户
账 号:20110101957004980003
开户行:中铁财务公司(内部户付款)
行 号:1031 0000 0018
注意事项:
步骤一:汇款方式 ①付款方无论从哪个银行汇出,均要选择“跨行”交易,但收款方开户行类别要根据出款银行做区分:
②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汇款时,要选择“普通汇款”,不能选“实时汇款”,要选择“对公账户”,否则无法到账。
③ 银行柜台转账时,如需跟出款行付款提示,请务必说明此账号为财务公司为你单位开设的代理行账户。
步骤二:付款用途 付款用途要写在“附言”项里,也就是常说的摘要,银行自动摘取的摘要会取自“附言”。
注:如有汇款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6.2保函形式:
6.2.1纸质版投标保函:
采用纸质版投标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标组织单位,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玉带东二街161号(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本部),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9. 联系方式”中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信息。
6.2.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请于开标前两日将电子保函截图发送至邮箱:zhaobiao@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保函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
保函受益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扫描件(电子版截图)请附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下一页处。
注:参与招标编号ZTBJGCJ-WS2023-233及ZTBJGCJ-WS2023-233-4投标,已缴费的投标人,本次投标无需再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确认无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zgztb.zbytb.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维高铁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栾景涛 1552246883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购买标书联系人及电话: 何国栋 15600950309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6月16日
附表一:
招标公告附表
吊围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履约地点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吊围篮 |
DL-01 |
吨 |
723.2 |
详情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津潍高铁站前二标项目施工指定地点 |
20000 |
|
以上数据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表二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3-233-4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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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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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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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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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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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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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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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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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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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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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