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022履带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租赁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履带式起重机设备租赁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履带式起重机设备租赁进行竞争性谈判租赁。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及质量要求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11工区生产需要,决定租赁履带式起重机1台。租赁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租赁,租赁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2采购范围
本次要求租赁的设备质量性能可靠,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要求,出租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一切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报价时请参照下表报价):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次数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履带式起重机 |
350T |
台/次 |
1 |
济南市历城区 |
用于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机的吊装下井、拆吊出井、装卸车等工作。包含盾构机及其后配套设备(电瓶车、始发托架、管片小车)、基座(钢套筒)、反力架下井吊装就位两次;上井拆卸装车两次。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租赁数量、时间为准。乙方向甲方所租赁设备配备操作手1名、信号工2名、司索工2名、安全员1名,安拆工2名(带证)、项目经理1名,技术人员1名,提供盾构机吊装方案,协助甲方进行吊装方案专家组织论证与方案评审。需满足承租方24小时施工,且进场人员未经承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需要增加人员,增加人员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整套随机资料,特检院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配备的履带式起重机操作手、信号工等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维修保养记录要上报。
(2)租赁时间:按甲方要求(350T履带式起重机共租赁1台,预估租赁时间4次,每次以盾构机整机吊装开始至结束时间为准,含辅助安装)。
(3)报价清单拟成交价的综合单价或合计金额,应是包括满足租赁方要求的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服务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进出场、安拆费、运输费、基础制作费、装卸费、检验费、保险费、维修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约定的报价费用等一切。
(4)报价人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2.3质量要求:
本次所租赁的设备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及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出租方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一切服务。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需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证件齐全的履带式起重机设备,设备出厂日期在5年内。
(3)供应商报价时按照单班不低于10人(操作手1名、信号工2名、司索工2名、安全员1名,安拆工2名(带证)、项目经理1名,技术人员1名),保证履带式起重机设备满足甲方盾构机吊装上下井施工作业的条件进行报价,若不能满足现场需求,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员,增加人员费用出租方负责。
3.1.2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拟投入设备的使用权并保证设备具有完成相关工作的全部合法手续(提供本单位设备购买发票(彩色)及合同并附照片);配备的操作手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提供证书);所有设备,手续齐全(整套随机资料,特检院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出场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附设备照片、铭牌、检验报告);
(2)报价人具有起重设备租赁等相关资质。
3.1.3 财务要求:需提供近2年(2022-至今)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1.4业绩要求: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成立时间不足2年,以成立日期至今为准)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成立时间不足2年,以成立日期至今为准)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焦思明 联系电话:13156998013)
4.2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1654263402@qq.com),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电话联系采购人(焦思明:13156998013)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采购人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按下面账户信息汇款(文件款和报价保证金回执单均需备注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桥隧工程公司履带式起重机竞争性谈判租赁)及包件号)
领取采购文件后请于2024年04月15日17: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与报价并附保证金电子回单。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支行
账 号:371899991013000540784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具体会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成大工业园鑫城烧烤对面山东路桥项目部)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电 话:0531-68906368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联 系 人: 焦思明
联系电话:1315699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