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项目第一合同包总承包经理部 物资(格宾钢丝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2023XM-2024-00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项目第一合同包总承包经理部(以下简称新疆2023公路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宾钢丝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标段划分:1号线和7号线为一标段,13号线为二标段。 本合同包由1号线、7号线和13号线组成一个合同包,各线路情况如下: 1号线:位于新疆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附近,路线全长约11.43km,线路平均海拔为3800m。 7号线:位于新疆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起点位于萨岔口(T字路口),路线全长约99.3km,线路平均海拔为5300m。 13号线:位于新疆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起点位于康西瓦烈士陵园东侧2.8km处,路线全长约145km,线路平均海拔为4700m。 本次格宾钢丝笼招标采购涉及标段有:一标段和二标段。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格宾钢丝笼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物资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3.2生产能力专项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商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满足供货需求,格宾钢丝笼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万平方米,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平均综合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最近两年内(2022、2023)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最新连续两年格宾钢丝笼至少各提供一份,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生产产品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中国交建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格宾钢丝笼供货合同至少五份,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 投标人每规格物资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单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9日10:00至3月28日10:00。 4.2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的,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初始推荐单位选择“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或“中交路桥建设北方工程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但所属单位不是“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请通过增加合作意向单位的方式添加“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 4.2.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报名参与、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成功报名参与的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19日标书发售后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2.3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4年3月30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4年4月1日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2网上投标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00至4月7日10:00。 5.1.3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或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标明,例:“中交集团2023项目格宾钢丝笼投标保证金”。 5.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5.4.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7日10时00分前。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015647089@qq.com。 6.开标
6.1时间:2024年4月7日10时00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6.2开标地点: 6.2.1线上开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6.2.2线下开标:本次招标不组织线下开标会。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项目第一合同包总承包经理部 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恰尔巴格镇9村6组核桃交易市场(中交) 联系人:陈国君(供应商注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18581264885 现场联系人:1号、7号线联系人:尚宝宁,电话:18064331316 13号线联系人: 韩 伟,电话:13305314532 监督人:胡绪孝 联系电话:13513344521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项目第一合同包总承包经理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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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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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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