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板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QJ2023-17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青浦区练塘镇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区练塘镇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塑钢板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疏浚土方4176.14立方米,土方开挖2906.68立方米,土方回填1530.98立方米,水泥土回填1161.16立方米;新建护岸8768.00米,斜坡绿化8238.97平方米(其中新建斜坡绿化7426.57平方米、补种斜坡绿化812.40平方米);新建水生植物47822.00平方米;新建亲水平台1座,水桥10座,水生植物种植池22座;排水口修复18座,拆除现状亲水平台44米等。
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程造价0.22亿元。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是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会员(www.crecgec.com),进入“供应商平台二期”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在线填写联系人信息。(供应商响应后,招标人才能在“查看供应商”中查看到该供应商状态)。
4.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下购买,招标人收到资料经核实后,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具备现场购买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
4.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全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2701275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汇款单须注明:青浦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塑钢板桩物资标书款+包件号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标书款收据;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4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4年1月5日12: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汇款单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件(496327715@qq.com)。
4.5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工地现场考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查工地,具体地点路线可与项目部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30分。
说明:本次采购,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电脑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报价无异议。
5.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在线电子开、评标的方式进行,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要在投标文件上传交时间截止前把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平台上传: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前。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中铁七局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5.4.1中铁七局采购交易中心设定专用保证金帐户,保证金缴纳以开标1个工作日前的账户到账信息为准。请汇款时仔细核准银行账户信息,以免延误投标。
全称:中铁七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3719052919101022023173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注明:青浦区河道整治工程***包件保证金;
注意:1.投标保证金退回将按投标人的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2.投标保证联系人徐工, 电话0371-6772742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③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rsg.cn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前村
邮编:450000
联系人:陈涛
电话:0371-68327203
电子邮件:471279630@qq.com
7.2招标项目: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金前村
联系人:卢优光
电话:15137163303
2023年12月28日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划分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标书费 |
保证金 |
1 |
SGBZ-01 |
塑钢板桩 |
m |
25980 |
200 |
10000 |
附表2: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塑钢板桩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商须具备相应生产或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出具2022年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提供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有2021-2023年投标物资或其他建材的供货业绩1份(合同复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铁七局物资类投诉或诉讼供应商名单。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
附表3: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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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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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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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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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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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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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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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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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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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2.申请投标: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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