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瑞通阜宁湖畔景苑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LJ-ZY-2023-114-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阜宁县湖畔景苑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电梯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阜宁县湖畔景苑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东临S231,西靠天津路,北与苏州路相接,场外交通便利。项目总用地面积144177.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7787.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6780.9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1007.01平方米,容积率2.06,建筑密度15.17%,绿地率45.69%,设计车库地下一层(住宅部分地下二层)、13栋住宅(其中1栋地上17层,3栋地上18层,9栋地上27层),1座幼儿园(地上3层)、1栋酒店式公寓(地上18层)及项目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楼栋为1#、2#、3#、3A#、13A#,共5栋,总建面111171.27平方米,地上85828.16平方米,地下25343.11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7层,建筑高度78.9米,基础类型为桩基础、桩筏基础,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湖畔景苑项目施工现场(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秦万祥,联系电话:17751552190)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电梯采购招标的物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电梯,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6)其它条件:生产商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行业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贸易商具有招标物资的销售及安装资质。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年产能10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住宅电梯配套的仪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也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几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状态显示为有效。投标物资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近3年内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1份。 (5)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近几年我国房建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至少3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要求提供与供货业绩对应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至少2份。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 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它要求:参与投标的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其投标产品须符合项目建设单位对电梯采购的具体要求如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入公告点击参与,参与此次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 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账 号:3100 1505 4000 5002 3202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交瑞通湖畔景苑项目电梯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28日14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邮寄1份纸质投标文件至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宁县学府壹号商业2幢S1110;邮编:224400;收件人:秦万祥,电话:1775155219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单位: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7号楼4层 邮编:201203 固定电话:021-68795588 传真:021-68790151 电子邮箱:1754926561@qq.com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联系电话:021-68795588-707 中交瑞通湖畔景苑项目联系人: 秦万祥 联系电话:17751552190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瑞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1、送货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宿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湖畔景苑项目施工现场。图纸及施工计划相关问题,请联系项目,联系人:秦万祥,联系电话:17751552190。 2、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3、交货期:预计从2024年2月-2026年5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第一批供货期预计为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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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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