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五公司引江济淮复线船闸项目钢管支架租赁采购 公告内容:
采购招标公告 我方因承担引江济淮蜀山复线船闸工程施工需要,需对上游主体盘扣式钢管支架进行租赁招标采购,请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本次租赁招标产品及数量:底座、底托、基座、立杆、水平杆、斜杆共计400吨,步梯共计50米,踏板共计70米,具体见招标文件报价表清单。
2、暂定租期365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起,暂定完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最终以招标单位确认的施工时间为准。实际租赁时间:租赁起算以钢管支架到招标单位的施工现场,按照各批次现场签认的到货单时间为准;租赁期满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书(退货单)时间为准,报价单位须在收到招标单位电话或书面通知书后2天内装运需退场的钢管支架。租赁材料分批进场,具体租赁规格、数量和使用时间由招标单位提前3天书面或电话通知报价单位。招标单位有权调整租期、租赁数量,报价单位必须接受。
3、租赁数量及规格:在未征得招标单位同意之前报价单位不得提供其它规格型号的产品。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一。
二、报价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满足采购产品的质量、生产保供能力前提下,遵循合理低价原则评选中标人,招标单位将根据拟选中标人的产品和生产保供能力择优选择1家单位作为中标人,报价单价必须予以接受。
2、综合单价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综合含税单价,综合单价中包含3%增值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单价不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结合国家政策。招标单位理解各报价单位租赁价款的组成可能存在不同,若报价单位存在其他费用项目,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保证以上项目报价的同时,增加其他费用项目,并注明相应计量单位、价款以及相关说明。
3、报价请注明钢管、可调底座、调节基座、可调托撑理论重量。
4、报价请附带赔付标准,招标单位有权对租赁的钢管进行适当地切割,对于不可使用长度待中标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本工程所需所有盘扣式钢管支架均按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三、到货地点
报价单位负责送货至由中交四航局蜀山复线船闸施工现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东侧派河北侧)指定位置。
四、订货与归还
1、租赁材料分批进场,每批次租赁材料规格、数量和使用时间由招标单位提前3天书面或电话通知报价单位,报价单位需在接收到招标单位订货通知后到当天安排相应材料出库,并随货附交生产厂家同批次对应的产品合格证,租赁物出库时租赁物的装车及运输由报价单位负责,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后,卸车由招标单位负责。
2、招标单位归还租赁物时,双方派人进行验收确认,并在离场通知单上签认,招标单位归还材料应提前1天通知报价单位。归还租赁物时租赁物装车由招标单位负责,卸车及运输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五、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231-2021》执行,若国家重新颁布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六、验收方法:
1、质量验收:报价单位应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等证明文件。若交货的产品与合格证或报告等文件不符,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收货。若检验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报价单位应在三天内退换,并承担招标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外观验收:
①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对接焊接钢管;
②钢管应平直,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刺;
③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④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⑤各焊缝有效高度应符合规定,焊缝应饱满,焊药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纹等缺陷;
⑥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表面宜浸漆或冷镀锌,涂层应均匀、牢固;架体杆件及其他构配件表面应热镀锌,表面应光滑,在连接处不得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
⑦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3、以上所有租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经招标单位试验室、工程监理及业主检验合格。报价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状态良好且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若报价单位提供的产品存在变形、损毁等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招标单位有权拒收或要求报价单位立即退换,且退换所需的运费由报价单位承担,报价单位不得有异议。
七、争议的解决
1、招标单位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1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招标单位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报价单位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包括电子邮件,电话等)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招标单位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招标单位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招标单位、报价单位双方如发生争议,则由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福州仲裁委提起仲裁。
八、双方的义务
1、招标单位的义务
(1)提前 3 天书面通知报价单位租赁周转材料的具体规格、数量等及到场时间、地点。
(2)及时审核报价单位提交的租赁费用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及时办理租赁款付款手续,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付款。
2、报价单位的义务
(1)保证所供材料的数量、规格和供货时间、地点符合招标单位要求,保证租赁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双方约定。
(2)若报价单位进场材料规格与招标单位需用计划不匹配,造成招标单位的损失由报价单位负责。
(3)租赁材料到场验收、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货物运输费。
(4)租赁材料损坏(可修复)经招标单位修复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报价单位不得拒收。
(5)报价单位接到招标单位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招标单位自行交还租赁物报价单位拒不接受的,招标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
九、计量方式
底座、底托、基座、立杆、水平杆、斜杆:底座、底托、基座、立杆、水平杆、斜杆送到施工现场后,需经现场过磅,若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不超过±0.3%,按理论重量计量;若偏差超过±0.3%,按过磅重量与理论重量中较小值计量;
步梯:按双方实际签认的米数计量;
踏板:按双方实际签认的米数计量;
十、付款方式及结算
租赁款: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日,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90%,双方约定扣留10%履约保证金,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结算方式:当招标单位正式发出当批次盘扣式钢管支架退场通知单后,双方办理离场手续,结算报告由报价单位提交,报招标单位审核。
十、合同签订及税票开具
本批盘扣式钢管支架租赁采购定标完成后,将由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盘扣式钢管支架购销合同。
报价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符合税收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报价单位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报价单位发票问题导致招标单位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等。发票开具资料:
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21294;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电 话:020-28126983;
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
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
第三部分 报价说明
(一)、报价要求
1、请报价单位自行到现场勘察。
2、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书封面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报价文件应按有关格式要求填写,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投标日期,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附件
附件1:报价书封面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规格型号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5:授权委托书
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阳岐路73号一号楼2-3层
五公司成本采购部 余佳宾 0591-38720879
项目部总工:王英凝 电话:15051871313
项目合约部:游磊 电话:1510594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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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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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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