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5号线8标EPC项目自购物资招标
(预埋钢板)
采购编号:ZTYJCGGSWXYMGB(2023)-77号
1.采购条件
无锡地铁5号线8标EPC建设项目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以及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无锡地铁5号线8标EPC项目的预埋钢板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无锡地铁5号线8标EPC建设项目,项目包含3站3区间,即新芳路站、新阳路站、新洲路站、新芳路站~新阳路站盾构区间、新阳路站~新洲路站盾构区间、新洲路站~新华路站盾构区间,合同价款107464.06万元,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4月30日。我公司承建2站2区间,即新阳路站、新洲路站、新阳路站~新洲路站盾构区间、新洲路站~新华路站盾构区间。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2.1.1 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操作指南)
2.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574857258@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户 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8标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银行帐号: 1065500104024665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574857258@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4所有投标人需在2023年12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3日10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2.5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不允许电子章),并根据投标文件报价表在电商平台填报物资报价单,未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或未填报物资报价单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的PDF扫描件,不接受盖电子章,与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前(即为开标时间),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
3.2各投标单位不需到现场参加进行开标,本次评标以线上投标文件为依据。
3.3招标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4.开标
4.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10时00分
4.2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中线上开标。
4.3投标人要求:按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30分钟内)进行开标大厅且进行投标报价确认、签章(签章应与投标文件内签字人员一致),如未按时进行线上确认,默认投标报价。
5.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6. 联系方式
6.1采购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6.2招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山河路50-6号中铁一局城轨公司402室
项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新芳路32号
联 系 人:刘明帅 电 话:13814828459
联 系 人:金锐 电 话:18419167727
电子邮箱:574857258@qq.com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2 投标确认函
附件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技术要求 |
项目名称 |
收货地址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预埋钢板 M1 |
1000*1000*25*750mm |
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5号线8标EPC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泰伯大道与新阳路交叉口 |
件 |
622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0 |
2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同时满足预埋钢板组装安装能力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或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原材料钢板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二年任意一份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出具至少1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股份公司限制交易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加盖电子章无效)。 |
2 |
预埋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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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00*20*650mm |
件 |
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