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五工区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防落梁装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五工区项目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线路全长25.5km,高架线19.88km,地下线5.62km。设车站14座,均为新建(地下车站3座,高架车站11座),其中邢村站(地下站)由地铁4号线代建,线路平均站间距1.96km,最大站间距为潘王路站~山东大学站,为2.66km,最小站间距为山东财经大学站~洪家河西站,为1.07km。设绣源河车辆段1座,2座主变电所。
土建工程除彩龙路站-山东职业学院站(不含)2站2区间由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外,其余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2招标内容:防落梁装置。(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4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或所代理的生产企业,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4)合作业绩要求:企业需出具近三年与国家重点工程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一定的资金垫付实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4日16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公告发布后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2月19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4日16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4日16时止,投标截止即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00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4年1月4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汇款应避开25-31号)。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五工区项目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南第一机床厂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
公司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7729390530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五工区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4812-01
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452399139@qq.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0494-01 接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邮箱:jinanditie8_5@126.com
备注: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由投标单位公户转款,不能以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招标物资清单及包件划分
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并注明税率。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18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 1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8.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五工区项目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济南第一机床厂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
公司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77293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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