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硅灰、石英砂、钢纤维、减水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采购人: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以履约合同中实际工作量或需求量为准。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硅灰、石英砂、钢纤维、减水剂采购项目。为了满足公司UHPC项目生产需求,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计划采购生产用材料生产用材料硅灰(埃肯920)180吨、石英砂(24-40目、40-80目)2100吨、钢纤维(φ0.2mm-13mm)350吨、减水剂(CBMA-101U)42吨,计划供货期为365天。
(六)采购理由: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为满足UHPC生产订单需要,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现需采购生产用原材料硅灰、石英砂、钢纤维、减水剂,该项目作为履约类采购项目按照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为优化UHPC配合比,保证UHPC材料的稳定性和工作性,根据UHPC需求业主单位要求分别选取山东博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阳县东升石英砂有限公司、上海园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该特殊情形符合《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直接采购情形“因使用不可替代的的专利、专有技术、专属权或其他特殊要求等,只有唯一供应商的”,故拟从山东博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阳县东升石英砂有限公司、上海园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处直接采购硅灰、石英砂、钢纤维、减水剂。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一)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业绩要求:合同段1(硅灰):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以上的硅灰销售业绩。
合同段2(石英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90万以上的石英砂销售业绩。
合同段3(钢纤维):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钢纤维销售业绩。
合同段4(减水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25万以上的减水剂销售业绩。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名称
合同段1:山东博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段2:凤阳县东升石英砂有限公司;
合同段3:上海园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合同段4: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工业园长兴路1020号。
联系人:刘翔。
电话:1328068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