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钢模板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钢模板 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模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吕四作业区地处长江三角洲北翼,长江口北支以北60km,东北濒黄海,西与海门市毗邻,后方为吕四港镇,地理坐标为32°05′N、121°33′E。
利用岸线总长度809m。根据码头使用需求及功能划分为3个泊位,其中1#、2#泊位为整机及大件出口泊位,3#泊位为原材料及外协件等件杂货进出口泊位,码头结构均按 5万吨级设计。
码头顶面高程为8.2m,前沿设计底标高为-13.0m(近期先开挖至-10.6m)。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桩台总宽度为40.0m,前桩台宽度为23.5m,后桩台宽度为16.5m。为满足重载出运需求,码头设2条重载出运通道,采用高桩墩台结构,重载出运通道长度(平行码头前沿线方向)分别为130m、50m。引桥宽度(平行码头前沿线方向)21m,长度30m。前方桩台基桩采用Ф1000mmPHC桩。后方桩台基桩拟采用Ф800mm的PHC组合桩,引桥采用Ф1000mm灌注桩、Ф800mmPHC组合桩两种形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不接受其他代理商投标。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3)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贸易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2023)不少于3个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贸易商提供成立以来的不少于3个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付款条件: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日至本月 15日。每月15日后至20日前,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对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应在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发票提供不及时或发票开具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支付时间: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最终结算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六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等方式支付。原则上现金支付率为70%,金融工具支付率为30%。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及其他金融工具付款时、由乙方贴息。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其他金融工具的付款比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6日 10 时至 2023 年 12 月 6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17 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 300456
联 系 人: 刘瑞
电 话: 1824515744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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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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