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防排水管)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23.225-5-防排水管(永善)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4216云南永善连接线TJSG-6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防排水管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4216云南永善连接线TJSG-6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雷波卡哈洛至永善连接线(云南境内段)起于G4216线永善连接线金沙江特大桥云南岸,在黄华镇朝阳新区以北设黄华枢纽立交与大永高速相接,止点与规划的永善至盐津高速公路对接。 我公司承建G4216宜宾新市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雷波卡哈洛至永善连接线第六标段,全长5.9km,主线起讫桩号K31+050~K36+954.872,全段共设大中桥3.15km/8座、涵洞16道。隧道右线线起讫桩号K28+595~K35+572,全长6977m(本标段约出口段4.52Km),最大埋深约983m,位于K30+250处。左线隧道起讫桩号ZK28+660~ZK35+640,全长6980m(本标段出口段4.59Km),隧道最大埋深约983m,位于ZK30+300处。本隧道在出口端洞身设通风竖井1处(K32+320右侧80m处,右幅送排,左幅排烟),直径6.8m,竖井深度391m,Ⅴ级围岩53.5m,Ⅳ及325.88m。路基0.498km,桥隧比为91.6%。永善连接线全长2.33km,起点顺接永善立交E终点,终点止于永善县与溪洛大道相接。建设工期48个月,约8.29亿元。 2.2招标内容 防排水管。(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 (6)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1日17:00时至2023年11月30日 17:00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17:0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 20000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永善项目防排水管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2-01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保金边扣边返还,在前一批次材料检验合格后三个月即可返还前批次检验合格材料的质保金,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4216云南永善连接线TJSG-6标段项目经理部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6 电子邮箱:3056200434@qq.com(张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项目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4216云南永善连接线TJSG-6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大道玉泉路142号中交三公局永善项目经理部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郭帅印 联系电话: 18506705006 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2453390856@qq.com(郭帅印) 公司联系人:谢秀楠 联系电话:15942038230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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