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 施工升降机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四航局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计划充分部署,现资金充足,现场施工升降机租赁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需求项目:中交四航局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 施工升降机(双笼)SC200/200(额定速度0-40m/min),12台,每台使用9个月,共108月.台; 进出场费用(含安拆、运输等费用),12台,每台1次,共12台.次; 每台施工升降机单班(9h/班)需配2名司机、双班则配备4名司机,共48人,每人9个月,共432人.月。 (4)设备服务要求: ①设备应为国内知名专业厂家合法合规的机型; ②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楼层呼叫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同时能与项目部的智慧工地平台兼容,确保施工升降机作业安全、人员定人定机定岗。配备施工升降机智能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载重采集、前后门采集、高度采集、速度采集、楼层采集、人脸识别、笼内视频监控、楼层添加(减)、倾斜检测、实时数据上传、语音报警、限位信息报警、平台对接、数据导出、远程设置、公告信息获取、人数识别、现场视频远程展示、控制锁机、远程锁机等功能。 ③施工升降机基础应提供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升降机所有配件等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证书,禁止使用非原厂家的非本设备编号构件; ④每台施工升降机每班作业应配备持证司机2名; ⑤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配备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证件且有丰富的施工升降机维保经验的人员1名,提供驻场服务,确保甲方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检修; ⑥供方负责施工升降机安拆和使用登记证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单位义务。 (5)投标单位要求:供方资质证书应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国家平台查验)、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信用中国平台)、符合许可的营业执照。 (6)人员服务要求: ①总体要求:施工升降机管理、安拆、维保等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司机、操作人员应持住建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合法证件,身体健康,无高血压、无心脏病、无酗酒嗜好。供方提供的所有人员应提供公司聘任证明或社保支撑性资料,每班作业人员应按时在项目部指定位置打卡机指纹签到,否则视为旷工。 ②人员要求: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班作业前应组织施工升降机司机人员开展班前会,每天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定期组织内部周检和月检(出具盖章版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和照片)。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每班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施工升降机必须每班作业前检查刹车和限位器灵敏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维修保养,若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前安全交底,确保30分钟内完成交底、挂牌上锁和安全围蔽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设备检修保养工作,以上工作由供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全过程监督旁站。 (7)设备安拆期间要求:供方(安装单位)应按需方要求编制施工升降机安拆施工专项方案(禁止违法转包),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安拆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开展进行交底、酒精检测、吊索具检查等安全条件核查,安拆作业配备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及技术人员。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拆过程中供方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应全过程监督旁站。 (8)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9)供方应严格执行JGJ215-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GB 10055-200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JGJ305-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质安发〔2023〕192号)等相关规定。 (8)供应时段要求:施工升降机SC200/200型号9台,每台工期暂定为9个月,实际进场数量和使用时间按照项目部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起重设备安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租赁单位,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管理体系证明(或说明)需提供。 3.3供货业绩:需提供 3.4供方规模及人员要求:要求供方在国家政务网上备案的同类型施工升降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或能提供新机采购合同,供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5人,必须提供相应人员入职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 3.5财务能力要求:不做明确要求。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投标设备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注册通过的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及以上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操作,开始时间为:2023 年 11月 16日 17时 00 分开始,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 21日 17时 00 分。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3 年 11月 21日 17时 00 分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1月26日 17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11月 27日 08时 30 分。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在供应链系统在线开标的,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6.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 7. 监督机构 名 称: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 联系人:郑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新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项目; 地 址:宜宾市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 联系人:屈培冰 电 话:020-6065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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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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