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5G-XJFW-2023-535
铁建汇采电子商务中心就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经理部组织网上(密闭)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询价条件
1.1 使用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经理部
1.2 采 购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 项目经理部
1.3 组织机构: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铁建汇采电子商务中心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豫东南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及潢河生态治理(一期)EPC项目,项目位于河南信阳潢川县境内,合同工期:18个月;合同金额16.87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大健康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40亩,容积率为1.8,总建筑面积约288349㎡,其中研发中心及办公用房约72087㎡,标准化厂房187427㎡,食堂及活动中心约8650㎡,公寓宿舍约14417㎡,水电及其它配套用房约5767㎡。项目配套建设道路包括振兴大道和花乡大道。振兴大道位于大健康产业园南侧,东接G106,西至小潢河,全长4027.5米,规划路宽60米;花乡大道位于大健康产业园西侧,北接花木大道,南接振兴大道,全长1805.5米,规划路宽40米;道路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及通信管线、照明、交通及绿化景观等工程;潢河生态治理项目(一期)河道治理总长度2.39km,范围在振兴大道以北,花木大道以南区域,包括①河道清淤疏浚、护岸工程,疏浚2.39km、护岸4.78km;②“两路一桥”:滨河东路,从花木兰大道往南至振兴大道,长2.5km,规划路宽40m;滨河西路,从花木大道往南至振兴大道,长2.2km,规划路宽40m;振兴大道潢河连接桥,桥长600米,桥面宽50米。
2.2 交货地点:河南省信阳潢川县中铁十五局四公司豫东南项目施工标段
3、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报价人在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材料进场时需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5 纳税及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3.6 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3.7 参与平台报价供应商凡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方警示名录”里的不得参与报价,如有参与报价将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4、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时间要求 |
收货地址 |
备注 |
1 |
SCG |
液压式 声测管 |
φ57×3mm |
米 |
30000 |
按买方计划要求时间供货 |
河南省信阳潢川县中铁十五局四公司豫东南项目施工标段 |
1、国标产品。 2、配套材料(底管、接头、胶圈、顶盖、5000米一把液压钳等)、包装、运输、检验、验收、合格证、售后服务等一切到达买方指定地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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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物资数量、规格、型号为暂估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以买方要求通知为准。 3、支付约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买卖双方每次对账完成且相关手续票据齐全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80%的货款,剩余20%货款计入下次支付【(20%货款+下次结算货款总额)×80%】,以此类推,末次余款供货结束3个月内支付,均不计利息。(本合同项下款项以业主向买方支付作为条件。具体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款项在业主支付给买方后才能支付,且支付给卖方的比例和时间不超过业主给买方的实际支付比例和时间。在买方与业主完成结算并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前,卖方自愿不向买方主张超出业主向买方支付比例的本合同项下款项的权利,并且本项目在建期间卖方放弃以诉讼(仲裁)形式向买方主张权利,项目竣工前起诉买方的视为卖方违约。若业主付款不及时、不到位,买方对卖方顺延付款时间,卖方应表示理解,不主张买方违约责任。) 4、支付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1年期票据(银行承兑、E信通、铁建银信、云信等)等方式支付给卖方,如有贴息等相关费用,贴息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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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购买电子报价单进行报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电子报价单费用100元/单(售后不退)。报价人如重复购买电子报价单,费用不予退还。
5.3电子报价单获取方式:报价人将购买电子报价单汇款回执单(注明询价编号+报价人单位名称)发送至2256715122@qq.com电子邮箱后,由询价组织单位发送电子报价单、报价须知至报价人电子邮箱。
本次询价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铁建物产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9961010010150033846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询价服务费(见报价须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
7.2 本次招标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上述平台发布澄清公告。
8、报价单递交
8.1 报价单位需在2023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期间将填写完整的询价文件(附件1:报价须知;附件2:电子报价单)上传。
8.2 报价单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00。
9、采购人及相关联系人
项目采购人:张 工 15129360186 李 工 15290659358
平台联系人:王 工 15037992962
附件:
发票开具说明
尊敬的各位报价人,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在本次询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开票信息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可编辑Word版)”一并发送至 铁建汇采电子商务中心—财务部,QQ邮箱: 41663665@qq.com,联系人: 熊锦 ,联系电话:13598168656。
(一)发票开具要求:
1、开票信息严格按以下格式提供,严禁空格、增行等!!!
2、开票信息申请必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确保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保持一致,以“**单位发票开具资料”命名主题发送41663665@qq.com邮箱;此表将作为报价人发票开具依据。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开具资料的,我方视同自愿放弃取得发票,将不再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非因工作人员输入失误,一律不退不换。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信息:(单位公章,盖章处)
电子报价单费: 询价中标服务费:
询价编号: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选!!!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勿盖章遮挡)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收件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