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805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16〕104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5%资本金,7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工程概况: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为“十二五”省重点项目,途径广州、佛山、肇庆三市,全长约47.2公里,其中佛山段长约37.8公里(含一环北线改造段长约16.6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设计速度:10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路基宽度:33.5m。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要求。详细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20万元。
2.3 计划服务期限:自本招标项目中标进场开始计算,到工程实际交工验收止。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4 本项目桥梁施工监控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桥梁施工监控,包括官窑互通WS辅道桥(第10跨、第17-19跨、第22-25跨)、新沙路高架桥、西南涌大桥、北江大桥(具体详见附表《施工监控范围桥梁统计表》),其中北江特大桥第33-35跨(左幅:115+210+115,右幅:115+210+115), 单孔最大跨径210m。
主要监控工作:
(1)桥梁施工监控:结构分析、应力监测、主梁挠度监测、温度观测、参数识别、误差调整、发出监控指令等。工作内容为结构分析(含仿真分析)、预防大跨径刚构通病的合理化建议(如与零弯矩法比较结果、顶底板纵横向裂缝的考虑、腹板斜向裂缝的考虑、锚头齿板裂缝的考虑、预应力防崩的考虑等)、应力应变温度监测、主梁挠度监测、参数识别、误差调整、下达监控指令等。
(2)预应力施工监控(仅北江特大桥第33-35跨):包括专业培训、关键材料及张拉设备综合评价、指导和监控预应力张拉全过程、依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张拉参数或疏编穿束工艺、施工过程不定期进行抽检等。
(3)混凝土技术研究(仅北江特大桥第33-35跨):建立混凝土原材料关键参数及检测评价体系、开展关键原材料供应商考察评估及材料优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基本参数测定、混凝土长期变形性能(弹性模量、收缩徐变)优化及测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同时具有)以下2项资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文件中资料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资料的一致性;投标文件所附资料需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资料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现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信用等级评价、设备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能力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8 其他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4.2 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9 月 14 日 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6.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 9 月 18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9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6.2.2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5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 9 月 14 日)17: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 异议和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一座
电 话:0757-26365174 传 真:0757-26365138
联 系 人:刘 工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10
电 话:13380525640 0757-86269553 传 真:0757-86269553
邮 箱:jiangsujiaozi@126.com
联 系 人:杨 工、伍 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施工监控范围桥梁统计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