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交能〔2017〕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工程概况: 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本项目建安费约1983.5174万元。
(1)110kV金本变电站10 KV天湖线#44塔至#46塔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的架空及电缆线路迁改至满足施工条件范围内。
(2)110kV金本站10 KV竹山甲线#10塔至#12塔的架空线、#12塔至#13塔的电缆、金本站10 KV竹山甲线#13塔至竹山甲线周灶支线#3塔的架空线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的架空及电缆线路迁改至满足施工条件范围内。
(3)110kV白坭变电站10 KV 金竹线沙围支线#1分接箱至#1塔、10 KV 冷轧线#1分接箱至#1塔的电缆,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电缆线路迁改至满足施工条件范围内。
(4)110kV白坭变电站10 KV电镀城线#1塔至#3杆、10 KV荣冠线#1塔至#2杆、10 KV阳光线#1塔至#2杆、10 KV西岸线#1塔至#3杆的架空线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迁改至满足施工条件范围内。
(5)110kV白坭站10 KV电镀城线#24杆至#25塔及10 KV西岸线#24杆至#25塔的架空线路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架空线路迁改至地埋敷设满足施工条件。
(6)110kV峣山变电站10 KV临江甲线-大窖支线#19杆至#20杆的架空线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架空线路迁改至地埋敷设满足施工条件。
(7)110kV峣山变电站10 KV下南线#16塔至#28塔及10 KV西坦线#1塔至#13塔的架空线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架空线路迁改为地埋敷设以满足施工条件范围内。
(8)110kV白坭站至三街公用配电房10 KV电缆位于佛山一环西拓工程二标段项目地块内,为保证该地块满足施工条件,须将该地块内电缆线路迁移至以满足施工条件范围内。
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9月15日,2018年10月30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构筑物及架空线路拆除、建筑、安装、调试、验收、资产移交、整套启动调试、维护、保管、保修等,招标控制价为1983.5174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承诺达到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三个类别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8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8】33号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2018】33号复印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4.4.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壹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年2月至 2018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2月至 2018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86万元的10KV或以上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10.1项目技术负责人:
4.10.1.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10.1.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10.1.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2月至 2018年7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10.2 施工员: 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8 年2月至2018年7月)为拟派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前(即2018 年 9 月 17 日 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的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57-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38 电子邮件:fslqtzfzb_zgl@163.com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1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13380525640、0757-86269553 传 真:0757-86269553 电子邮件:jiangsujiaozi@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