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4贞丰县城至龙场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发〔2015〕98号批准建设,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16〕185号批复了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贞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贞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54贞丰县城至龙场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贞丰县城西原S309线K375+850处,经白腊、杨家堡、大梨寨、打狗冲、定塘、岩子田、龙场,止于贞丰县龙场镇卡子村(与兴仁县交界)原S309线K395+800处,路线全长20.113公里。
G354贞丰县城至龙场公路改扩建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因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34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执行,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的设施还应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有关要求。
项目总投资为84296.4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管网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等工程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5亿元及以上;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总承包二级资质;
(4)近3年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小于人民币50000万元;近3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5%。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3〕6号)确定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www.gzhighway.gov.cn国省干线公路专栏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内(自2013年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个工作日内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6年9月28日上午 09:00至2016年10月9日下午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后,凭系统凭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前台领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贞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贞丰县珉谷镇永丰大道110号
邮政编码:562200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859-6610032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5号城市方舟D栋1701室
邮 编:550002
联 系 人:范先生、李先生
电 话:0851-88579825、010-64997351
传 真:0851-88579825、010-64997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