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前所至湖角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椒发改投[201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椒江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前所交警大队门外S225已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湖角村已建水泥路上,途经前所街道前所村和陈岙村,章安街道谢张村,终点桩号K1+363.55,路线全长1.363km。其中K0+480~K0+860段为隧道。
该项目采用三级公路双向二车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7.5m。路幅布置为:2×3.25m行车道+2×0.5m土路肩。
路面结构:22cm水泥混凝土面板+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隧道1座,谢张岭隧道洞长380m,隧道单洞宽9m,净高5m。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
桩号K0+000~K1+363.550,长约1.363km。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照明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包单位交易证,缴纳交易席位费,交易证办理办法请登陆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3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tzcm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黄海公路5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76-8822007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7D
联系人:王正良、陈文彪
电 话:0576-88550075、0576-88600067
传 真:0576-88550037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