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国道G205洪溪桥至省道S226坭陂将军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方案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6】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除上级部门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国道G205洪溪桥段,途径新陂镇及县道X017线,终点至省道S226坭陂镇将军村。全长22公里。
2.2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该项目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2.3 招标范围:兴宁市国道G205洪溪桥至省道S226坭陂将军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的勘察设计,含路线、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修编、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和补充技术规范的编制)、征地放线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7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公路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路线分项负责人1人、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
3.5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市和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 本项目由于线路长(全长22公里),起点位于国道G205洪溪桥段,途径新陂镇及县道X017线,终点至省道S226坭陂镇将军村。投标企业须在公告时间内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已了解项目现场的相关情况。报名时需提供由业主单位开具并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潜在投标人如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事宜,可同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兴宁市县道X976五新线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报名及投标事宜,若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报名及投标事宜,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人选需不同。
4.2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4.3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6)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7)由业主单位开具并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原件核验后退回。)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同时提交的复印件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工作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 15 时00 分, 投标人应 于2016年5月10日14时30分至2016年5月10日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办公地点: 兴宁市兴城镇人民大道3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2518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88163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梅州分公司地址)
日 期:2016年4月12日
附件1: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兴宁市国道G205洪溪桥至省道S226坭陂将军公路
改造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勘察负责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兴宁市国道G205洪溪桥至省道S226坭陂将军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1、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报名使用,不能作他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现场勘察后需到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盖章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核对。
招标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