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龙文区段公路工程(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4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业主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龙文区境内。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塔头附近(即长泰县与龙文区交界处),桩号为K28+070;本项目终点位于龙文区朝阳镇石井村与在建的圣王南路顺接后接国省干线联六线芗城段,桩号为K33+012.748,路线总长为4.943km,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及市政标准设计,设计时速80 km/h,路基宽度50米、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全线设有特大桥1207.5米/1座、大桥369米/1座(跨铁路)、中桥38.04米/1座,项目总投资约6.3亿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工程质量: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交工验收质量综合评分90分以上,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等级,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龙文区段公路工程(重新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011年 1 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长度≥3000米的一级或以上新建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沥青混凝土)工程;并且2011年 1 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桥梁长度≥1000米的一级或以上新建公路桥梁工程。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壹级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公路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02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2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21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漳州分行
全 称: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734711018260005134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幢24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596-2123116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6-2682006 传真:0596-268200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