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舟山市富翅门大桥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基综[2015]18号文)批准建设。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及现场抽检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舟山市富翅门大桥项目为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工程的起始段,其起点位于甬舟高速(G9211)富翅互通,对现富翅互通进行改造,路线沿东侧山坡布线,跨富翅门水道,终点位于岑港镇涨次村南侧,顺接拟建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并设岑港互通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后期工程相连,近期与现状北向疏港公路连接。项目路线全长2.01km,沿线共设置特大桥1493米/1座(双塔单索面斜拉桥,主跨跨径为340m),互通2处,收费站1处。
技术标准:本项目设计标准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主桥27.5m,引桥2×12.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桥、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2 主要结构形式:主桥(57+108+340+108+57)m双塔单索面结合梁斜拉桥,主塔采用混凝土倒Y钻石形主塔,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富翅侧引桥全长330m,桥跨布置为30+60*50m,上部结构采用30m和50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板式实体墩,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础;岑港侧引桥全长480.5m,桥跨布置左幅为:3*33.5+36.5+(2*40+32.5)+3*27+5*30,右幅为:3*33.5+(40+2*45+40)+4*30+3*30,上部结构均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板式墩,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4 招标范围:舟山市富翅门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实施期质量检测和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主要工程内容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含特大桥1493米/1座)、绿化、环保设施、机电、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照明、房建及相关附属工程等。主要检测项目为施工期工程质量检测(包括部分监理抽检)和交(竣)工的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专项检测、桥梁荷载试验。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浙交监〔2015〕90号)。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65、228095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关联成功,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330017062580525022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双桥临港东路17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80-8612026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乐科佩
联系电话:0580-2026323、13957216470(交通虚拟网:666470)
传 真:0580-2189255
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