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泉市赵麻淤至下堡公路工程已由浙发改设计[2015]12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16〕3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龙泉市赵麻淤至下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龙泉市查田镇赵麻淤,与S229省道(原54省道)K21+940相接,起点桩号K0+000,沿石隆溪,经新丰、惠坑、吴田、东皇,终点位于下堡,与S229省道(54省道)K28+800相接,终点桩号K16+764,路线全长约16.764公里。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度为2*3.25米,土路肩宽度为2*0.50米(其中K1+500-K2+400过村段为利用老路路基对路面进行改造,路面宽度为6米;K9+700-K14+900段,线形指标采用四级公路20公里/小时标准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1个施工标段,即第1施工标段:
第1施工标段:起迄桩号为路线K0+000~K16+764,路线全长约16.76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平面交叉及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为2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6年3月28日起,同时在http://218.108.28.34/zjwz/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ne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浙江交通网站上发布。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3月28日起,网址:http://www.lqztbzx.com/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500元,工本费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4.4 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龙泉市招投标中心411号开标室(龙泉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工程交易席位费肆佰元整,费用采用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交纳。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席位费(以到帐为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帐户,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5.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高额保函原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高额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赵麻淤至下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邮 编:323700
联系人:郑玉生
电 话:0578-7763595
传 真:0578-7126331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楼
邮 编:310003
联系人:徐晓伟
电 话:15715706611
传 真:0571-81993789
龙泉市赵麻淤至下堡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3月28日